外汇业务违规整治持续进行中。11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近日连续披露了6起行政处罚决定,其中涉及到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证券公司等多个运营主体。
278万元罚单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近期披露的罚单中,涉及到4家持牌机构。
在被处罚的机构中,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因存在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超过登记范围开展外汇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售汇业务以及未按规定采集必要信息等行为,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人民币,处以罚款人民币278万元。
罚单显示,财付通违反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等多条规定,涉及到核验市场交易主体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支付机构及合作银行应依法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等多项内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则存在7项违法行为,具体违法事实包括QDII超额度汇出、国际收支统计漏申报、B股客户非同名账户取款、H股募集资金境外专用账户超范围使用、B股保证金账户超范围支出、未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以及结售汇综合头寸报表迟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被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81万元,处以罚款101万元人民币。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和罚款8万元的处罚。
在银行机构方面,深圳农商行因违规办理一般贸易项下付汇业务、违规办理个人超限额提钞以及违规办理个人收付汇及结汇业务,合计被罚没105.43万元。农业银行福田支行则因在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罚没76.89万元。
博通分析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分析指出,从相关机构的罚单内容来看,在开展外汇业务时出现超范围经营、违规办理业务等情况,容易扰乱外汇市场秩序,甚至有可能出现逃汇等行为。
“外管局依法打击外汇业务违规行为,主要是强化外汇业务管理,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防范化解潜在风险。”一商业银行宏观研究员向北京商报记者解释道。
要求做好尽职审查
针对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罚单中披露的违规行为当前整改进度、后续业务规划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也向财付通、中信证券、深圳农商行等机构进行了进一步了解。
其中,财付通回应北京商报记者称,针对2019-2020年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财付通已第一时间制订了改进计划,并逐项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后续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
另一方面,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2021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各地分支机构已经通过罚单或通报的形式,对辖区内运营机构、个人外汇违规案例进行处罚。
在10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外汇违规案例通报中,除了通报公司主体开展非法买卖外汇案外,还提到了多起个人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不仅进行了罚款处罚,相关处罚信息还将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前述商业银行宏观研究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外汇业务违规行为容易导致跨境资本异常流动,加剧市场波动,导致相关统计指标失真,增加风险预警与宏观调控难度。“因此要求相关机构完善内部治理,压实主体责任,提升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意识。个人用户也要规范自身,避免开展违法行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对外汇违规案例进行严厉处罚和通报,对部分抱有侥幸心理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了警示,也再次提醒银行、支付机构等主体合规展业”,王蓬博认为,相关机构最重要的还是要满足KYC(即“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加强业务审核和对重点业务的关注力度,做好尽职审查,从根源上杜绝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遵守合规底线。(记者岳品瑜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