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获悉,上海来伊份食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环镇北路店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宝处〔2022〕132022000730号)显示,2022年6月20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在上海来伊份食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环镇北路店购买的每日坚果已过期。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至现场核实。该店店长确认确有消费者于2022年6月18日购买了“来伊份”每日坚果(5坚果仁+4水果制品)30日装(750克、原价169元),生产日期是2021年12月13日,保质期180天,已过期。
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认真配合调查,主动提供材料,交待违法事实,并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积极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第五项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外,并处罚款1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企查查APP查询到,来伊份环镇北路店为上市公司上海来伊份食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旗下门店,来伊份持有其100%股权。而这已是今年以来伊份旗下门店再次被罚。今年7月,上海来伊份食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民春路三店因违反《价格法》,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处罚。
号称公司在每一个环节都认真保“鲜”,如今为何过期坚果仍会被售出?截至发稿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未收到来伊份对于上述问题的回复。(记者孙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