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围 18省级电网年让利或超500亿
王力凝
新一轮电改正在大步前行。
3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市级电网,以及电改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照安排,这些试点省份在5月底前将输配电价改革方案上报发改委。
此次扩大试点范围后,输配电价改革将覆盖至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未纳入改革的省份将在2017年全面展开输配电价改革工作。
此前,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主要集中在深圳市和省级电网,这次加入了京津唐华北区域电网,跨省跨区的输配电价核定试点迈出了第一步。
有机构预测,上述18个省级电网在输配电价改革后,将每年合计让利511亿元,下游工商业用电价格将有望下调。
“独立的输电价格意味着‘管住中间’,这是‘放开两头’的基本条件。”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国家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曾鸣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围,也有利于发电价格和售电价格逐步走向市场化。
输配电价改革陕西样本
“列入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中,这对陕西是一件促进经济发展的好事。”陕西省发改委一位官员称,陕西已经启动研究相关的输配电价改革工作。
据介绍,作为煤炭电力富足的省份,陕西虽然在自然资源上有优势,但是由于关中地区煤炭价格高于周边省份、火电装机容量过剩等原因,造成了陕西省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较高,特别是工商业用电比周边的内蒙古、宁夏等省高出许多,企业用电成本高企,很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据了解,相较于周边省份,陕西的火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高出0.02~0.11元,平均销售电价高出0.04~0.15元,大工业电价高出0.05~0.11元。
“相对于其他省份,陕西的输配电价改革也较为复杂。”上述官员称,陕西省存在陕西国家电网、陕西地方电网两家电网公司,必然会有重复建设、无序竞争等问题存在,电网公司同时也存在大量的非电网业务,另外陕西电力用户分散的特征也导致在核定资产等操作存在困难。
陕西省物价局曾经在2013年做过一项关于陕西和周边省份煤电的专题调研,结果显示,陕西电网的陕西电网购售价差比宁夏、内蒙古、 甘肃、山西分别高出3.62分、5.08分、 2.38分、2.14分。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电网企业的盈利水平仍然是这5个省份中最低的,甚至不足情况最好的内蒙古盈利水平的1/20。
盈利差的原因,或一部分源自非电网业务。以陕西地方电力公司为例,多年一直推行的是“多元化”经营策略。其下属有67家分公司,7个直属经费单位,10个控股公司包含36个核算主体。除了主营供电业务外,还在发电、房地产、酒店餐饮、物业管理、建设施工等多领域有所涉及。
正在进行的输配电价改革,就是按照“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对电网公司进行成本监管,核减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成本,同时根据电网投资和合理收益,制定出独立的输配电价。这就意味着,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以及陕西地方电力公司都面临着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
作为本次列入试点的省份,陕西的输配电价改革的迫切性和困难性也使其成为一个典型。
“为什么要在一些地方先试点,而不是全面铺开,这说明输配电价改革在具体的执行中并不容易,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曾鸣告诉记者,在此前深圳、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六个地方试点中,关于电网的有效资产怎样核定是最大的一个问题,因为一些地方存在复杂的历史因素,核定起来非常困难,需要进行逐项的梳理。
不仅如此,在已试点的省份中,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公共服务的电能供应、交叉补贴的处理,都存在不同的意见,这也需要协调和解决。
另外,曾鸣认为,现在经济放缓和节能减排任务严峻的新形势,也导致发电和用电电量增长放缓,输配电价的平衡账户并没有达到预期。所以,后续在改革中更多的问题仍有待发现和解决。
电网让利主要用于大工业
自2014年首次在深圳市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2015年在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6个省级电网开展了先行试点。加上本次的输配电价改革省份,已经覆盖至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次试点中,也将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的范围中。跨区输配电价更是涉及到各省之间的协调,相较于省级电网,这一工作更为复杂,也有望为后续其他的跨区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
“此次扩围促使电改量变提速。”国泰君安证券在研究报告认为,以深圳和蒙西电网在实施输配电价后的降幅水平来简单计算,上述18个省级电网改革后合计让利511亿元/年,这对于广东、河北、四川等用电量越大的省而言,让利空间也有望最多。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已开展试点的省份要认真总结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经验, 未纳入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省份,也要抓紧开展输配电成本调查,做好输配电价测算准备工作,为2017年全面推开输配电价改革打好基础。
下一步,将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及各地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进展,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
从已推行输配电价的省份来看,电网的让利主要给大工业用电提供下调空间。
“长期以来,中国电价政策实行区别对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分类用户和不同地区都存在着交叉补贴问题。”曾鸣告诉记者,输配电价格带来的电网让利和电价下调,主要被大工业用户享有,“全民共享”降价成果难以实现。
另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国家倡导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降低电价来降低工业成本,可以给供给侧降成本、调结构,也符合现阶段的经济形势和改革要求。
独立的输配电价改革,是本轮电力改革的起点,也是电改推行的基本条件。
在曾鸣看来,本轮电改的核心就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只有对电网的输配电价成本的独立和规范运作彻底厘清,才能够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放开发用电计划。
其中,放开售电侧直面万亿市场空间,也被认为是本轮电改释放出的最大红利。2016年3月份以来,又有华润电力、彬电国际、彬电国际、协鑫集团等多家公司宣布设立售电公司,各方资本参与意愿强烈。
广东和重庆作为首批售电侧改革地区,两地的售电业务正在开展中。
广经信委已批复试点首批13家公司参与售电业务,2016年计划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约306亿千瓦时,占去年广东发电量的8%;而重庆已经首批挂牌的3家售电公司,计划在两江新区等开发区先行开展售电业务。
按照原本的计划,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要在3月1日向第一家签约的用户正式售电。但据了解,由于电网企业坚持不同意见,售电未能实行,仍是由电网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