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力量,坚持市场化运作,吸引央企、民企和省属企业参与项目建设。
《三年行动方案》坚持“陆海统筹、湾港联动”“科技兴海、创新驱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4个基本原则,对“海上福建”建设提出了3个阶段性目标:
一是到2023年,海洋经济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海洋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高质量发展优势,打造海洋渔业、绿色石化、临海冶金、海洋信息、航运物流、滨海旅游等6个千亿产业。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5万亿元左右,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5%左右。全省港口吞吐量突破6.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920万标箱。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7%左右,近岸海域一类、二类水面占海域面积达82%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37%。
二是到“十四五”末,在“海上福建”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进步,基本建成海洋强省。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8万亿元左右,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30%左右。海洋基础设施体系跃上高水平,沿海港口吞吐量突破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150万标箱。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展现高颜值,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8%以上,近岸海域一类、二类水面占海域面积达83%左右,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
三是到2035年,在“海上福建”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跃上更大台阶,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海洋基础设施、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环境稳居全国前列,海洋开放合作水平迈上新高度,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和我国科技兴海重要示范区,为福建省落实“四个更大”新要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重要支撑。
据了解,福建海洋资源得天独厚,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3752公里、居全国第2位,可建万吨级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线210.9公里、居全国首位,全省有海岛2214个、居全国第二位,具有发展海洋经济的独特优势。福建省委、省政府立足实际和区位优势,在新的起点上形成了“1+N”工作思路,重点突破与海洋密切相关的新领域新业态,提出了11项重点任务。
其中值得关注的有,促进海洋信息产业实现倍增,构建海洋信息通信“一网一中心”,培育海洋信息服务与设备制造业;推进临海产业现代化,壮大海工装备和海洋船舶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绿色石化基地,锻造临海冶金优势产业链,培育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做大做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世界一流现代化智慧港口,着力打造厦门国际集装箱干线港,扩大“丝路海运”品牌影响,建设福州国际深水大港,推进湄洲湾港南北岸合理布局和泉州港重点港区统筹开发,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延伸航运物流服务价值链;强化海洋科技创新,创建一批海洋创新平台,推进一批海洋科技研发项目,转化一批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培育引进一批海洋创新人才。
为落实以上重点任务,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做好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成立福建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福建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建省发展改革委。二是强化企业主体。加强与央企、民企等骨干企业合作,鼓励引导省属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海洋资源开发和涉海项目建设。三是强化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建立运营“海上福建”建设投资基金。鼓励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海洋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四是强化改革创新。深化福州、厦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资源保护利用创新实验平台。五是强化正向激励。对海洋重大项目多、海洋经济增长快、海洋强省建设业绩突出的市、县(区),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记者张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