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间,新潮能源发布涉诉公告称,由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新潮能源股东中金通合向新潮能源发起诉讼。据悉,本次诉讼听证会将于2021年8月9日在北京举行。
据了解,相关股东发送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记载:宁夏顺亿、金志昌盛等9名股东(以下简称“联名股东”)于2021年7月8日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罢免刘珂、范啸川、程锐敏、张晓峰、徐联春、杜晶等6名董事以及刘思远、陆旭等2名监事,并选举产生王进洲、潘辉、王兆国、黄刚、覃业贵、肖义南等6名董事以及吴玉龙、邵侃等2名监事。
金通合表示:其一,上述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二,上述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其三,上述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据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同样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原告请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令撤销2021年7月8日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此外,新潮能源公告显示,因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新潮能源的派系之争愈演愈烈,前段时间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和新闻发布会争端,让公司内部关系早已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