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取消了境外个人购房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时间限制,境外个人持工作签证且在京无房的,可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日前,北京发布《关于转发的通知》。自2016年2月4日起,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的,可在本市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境外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可在本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此前规定,境外个人在京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并且须满足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要求。本《通知》取消了境外个人购房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时间限制,境外个人持工作签证且在京无房的,可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