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为一年1.5%
业内人士称,政策意在鼓励职工积极缴纳公积金
记者17日获悉,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1996年以来,遵循“低来低去、保本微利”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指出,该政策是希望通过提高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进而激励更多人有意愿去缴纳公积金,体现的是公积金政策层面的思路变化。从经济效应来看,过去的利息计算实际上对于公积金缴纳群体来说没有太多诱惑力。而此次政策允许按照一年的定期存款利率进行计算,相当于政府鼓励工薪阶层积极缴纳公积金,并给予等同于理财性质的收益保障。这样做,能够扩大公积金缴纳的范围和规模,对于后续公积金利用也能够起到积极的保障。
央行表示,此次调整既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合理存款收益,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和有效性,也有利于简并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档次,符合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方向。同时,此次调整是住房公积金收益和缴存职工存款收益之间的再分配,不会推升整体利率水平,也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运营。
不过,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此次利率调整的政策效果并不大。他表示,最近的公积金政策系列修改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更大地发挥公积金的作用,但从目前公积金对房地产的作用来看,最大的问题是公积金的贷款上限问题。过低的贷款上限使得公积金只能被首付能力高的人使用,约束了公积金的作用。他呼吁对公积金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国家房屋银行的建立迫在眉睫,公积金政策应该扩大贷款资金来源,这样才能真正成为有利于职工购房的工具。”张大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