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2月26日电 (记者 申冉)26日傍晚,南京市政府在其官方网站挂出最新出台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希望“通过政策工具箱,优化库存结构;改善供求关系,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月份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大涨2.5%,月涨幅赶超首都北京,直追深圳、上海;3万/平方米的房价一月之间涨了750元/平方米,一套百平房晚买一个月要多付7万多;南京河西新地王楼面地价突破4万大关,带动周边楼盘闻风而涨;江苏省物价局局长专门点题南京房价上涨问题……”南京房市近几个月一路“高烧”,频上新闻头条,受到关注。
记者注意到,在该《意见》中,加大土地供应、调整拍地方式、严控捂盘惜售等“大招”密集“上线”,能否及时为南京房市“降温去火”,仍待观察。
针对该市高企的房价和地价,《意见》祭出三大狠招:
头一招:一次性供应量少于3万平方米或领不到销许,坚决遏制“捂盘惜售”行为。
在该《意见》中明确,根据年度计划指引,分季度、月度及时采集开发企业项目信息,结合土地供应、规划审批、价格指导、信贷投放等情况,合理引导上市规模和上市节奏。为扩大形成有效供应量,适度调整单次上市量,供应偏紧区域普通商品住宅单次申领规模宜为3万平方米左右。
“3万平方米不是一刀切,将根据楼盘规模、房屋品质、区域供求关系等区别对待,房产、物价部门将到开发现场查看,如果具备5万平方米的上市规模,开发商只申报几千平方米,他将无法完成价格备案,销售许可申请也不予受理。”南京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
另外,将建立健全开发企业市场交易行为的信用评价系统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典型项目成本调查工作,对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失信企业实行现房销售。
第二招:加大土地供应向高地价“说不”,溢价率超45%调竞价方式。
“面粉价贵过面包价。”这是近年来很多购房人对房价飙升的第一直观感受。南京土地出让楼面地价屡创新高,对房价上涨推动明显。
在《意见》中明确,今年南京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500公顷,特别是在商品住房供应偏紧、库存较少的区域,增加土地供应量,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灵活调整土地供应计划,尽量满足市场需求;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区域,要减少土地供应量。
“土地供应偏紧的江北等地区将加大土地供应量,接下来浦口区就有两个地块入市。”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士介绍。
除此之外,针对南京土地拍卖场频现“地王”的现象。《意见》明确“对商品住宅地块,当土地价格溢价率达到45%时,调整竞价方式,转为竞投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或面积。”
同时,为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南京将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监管力度,确保开发企业按时交纳土地成交价款,按时开发建设。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打击故意囤地行为,对因各种原因暂未开发的土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化盘活,增加市场供给。建立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将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等失信行为的单位列入黑名单,限制参与土地市场竞买。
第三招:维护买房人的知情权,多种举措抑制开发企业透支房价预期。
南京房产局负责人表示,随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契税、营业税下调等系列政策出台,南京大量购房需求在短期内集中释放。国内大量开发企业看好南京市场,土地竞拍激烈,地价屡创新高,这些都将提升房价预期。此次《意见》提出将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决定价格原则,科学合理定价,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价格行为。
“物价部门根据《价格法》、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政策,维护买房人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要求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销售现场公示销售价格,同时公示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积率、绿化率、配套情况等影响价格的重要因素以及优惠条件和优惠幅度。销售时不得采取虚假宣传、虚假折扣、虚假优惠的方式诱导购房者。开发企业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南京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社会反映强烈价格上涨压力较大的区域和楼盘,及时开展商品住房成本调查,了解房价成本构成,掌握房价真实信息,督促开发企业根据城市和经济发展,以及居民收入的实际情况等因素,依照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防止提前透支价格预期,造成房价虚高。
同时,对库存量较大的区域和楼盘,指导开发企业合理统筹申报价格,理性定价,加大去库存的力度。
另外,开发企业是否能将毛坯产品改为精装产品,将由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来确定。如能改为精装产品,在南京目前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价格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在销售现场同时公示评估结果。
除了这三大招之外。记者从南京市房产局获悉,南京市今年年内新开工400万平方米保障房,整治180个老旧小区,提高城市居住宜居性;同时,为化解该市部分地区较高的房地产库存,将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将市场存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