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办贷款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郑州市民许先生却说,他到省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的时候,被告知购房合同超过了期限无法办理。购房合同还会超期?
接到求助,记者随许先生一起来到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许先生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超过两年,预告登记也超过了一年,所以无法再办理公积金贷款。记者提出查看这项规定的红头文件,对方表示无法出示。
“这项规定是管理中心内部会议纪要里的,我们没有对外公布,但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硬性审核指标……”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这一连串的解答,让记者颇感意外。
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这项内部规定,到底出于什么考虑呢?记者找到了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管理中心有义务保证公共资金的安全,按照经验来看,如果签了购房合同超过两年还不来办理贷款,那么不是开发商出了问题,就是贷款人自己出了问题,这个时候贸然放贷,会有很大风险。
法规处的解释,说到了投诉人许先生的心坎里,许先生说,自己之所以过了两年多的时间才来申请贷款,也是考虑到资金安全的问题,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许先生告诉记者:“我买的房子在新郑市,是个只有三栋楼的小盘。房子2018年年底就该交房了,可是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造成楼盘停工,这种情况下,我也不敢去申请贷款,因为购房首付款已经不安全了,总不能让银行的贷款也跟着打了水漂吧!”
怎么办呢?许先生说,小区业主们都不想坐以待毙,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大家决定主动出击:“我们业主成立复工群,准备自救!”
面对一个即将烂尾的楼盘,业主们又打算如何自救呢?许先生解释说,
一方面,业主们和开发商沟通后,成立了一个第三方账户,聘请专业律师和财务人员对账户进行监管,另一方面,鼓励大家通过购买车位、商铺等方式筹备建设资金,所有资金就存在第三方账户。
“这个钱只打给施工方,不给开发商,确保专款专用。”许先生告诉记者:“经过我们两年多的筹划,现在楼盘已经复工,并且资金缺口只剩下几百万。”
许先生说,大家一算,剩下还没有贷款的业主,申请贷款后能解决一大半的问题,两年多的自救终于要出成果了,但他没想到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遇到了麻烦。
记者把许先生的情况反映给了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处,目前,该中心已受理了许先生的贷款申请。
法规处负责人表示:“经过管理中心法务部门的调查审核,如果确定许先生购买的房产已经没有烂尾的风险,将给许先生正常办理贷款业务。”
从法规处的表态中可以看出,所谓签订购房合同超过两年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该理解为该中心为了避免出现资金风险,对特殊客户进行专项审查的规定,而在实际工作中,该中心工作人员搞所谓一刀切的简单化执行,工作变轻松了,老百姓的事情却变复杂了。如今,许先生的贷款申请已经有了初步进展,只要许先生反映的楼盘建设情况属实,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尽快为许先生放款,也祝许先生能够早日乔迁新居。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