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新乡县朗公庙镇永安村的部分村民联名向二三里资讯反映,称当地一开发商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小区,虽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情况,但小区始终没有停止施工,且在售卖楼房。
那么,事实是不是真如村民所说? 既然没有审批手续,这个“无证”的小区又是如何一路绿灯、违法建设并大肆出售的呢? 12月22日下午,二三里资讯来到永安村了解情况。
现状: 农田里怎冒出个“兴福佳苑”小区?
在永安村村头,二三里资讯远远就看见了正拔地而起的三栋住宅楼和高高耸起的塔吊,“今年3月底开建的,5月底开盘的,没手续,但村民挡不住,多次反映,还在建。”村民万先生说。
走近在建工地,一幅“新乡县兴福佳苑小区鸟瞰图”赫然入目,鸟瞰图旁边的“兴福佳苑接待部”内,工作人员正忙碌接待购房的客人,通过紧闭的工地大门,二三里资讯看到,三栋6层的住宅楼建筑主体已经完工,“里头正粉刷了,很快就粉刷完了”,工地大门外,一村民说。
村民万先生说,这块大约占地18亩的在建小区,是由河南卓路建筑有限公司开发的,这块地原来是村民的菜地,还有一条长约200米的浇地河沟,“现在菜地被占用,大家也没了菜地,河沟被占用、没了水也浇不成地,我们强烈要求归还我们的这块土地。”
那么,这个占用村民农田建起的小区真实“身份”如何? 到底是不是真如村民所说,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呢? 随后,二三里资讯拨通了新乡县朗公庙镇国土资源所吕姓负责人的电话,“兴福佳苑这个项目没有经过我们审批,9月份已经立案了啊,让停工。”吕姓负责人说。
“但今天我们去现场时候,知情人说还在建啊。”
“还不知道呢,回头俺再去看看。”
(受访者提供)
追踪: 违建小区怎会“一路绿灯”? 真相扑朔迷离
明明知道没有手续,开发商为啥还会不顾村民意愿、一直建设呢? “村两委答应他建了,跟他签的有合同。”一知情村民告诉二三里资讯,“虽说这个合同没有公开,但是我私底下见过,合同上答应把村里的土地出让,让这家河南卓路建筑有限公司来开发小区,我看签名的5个人都是村两委干部。”
那么,到底有没有这样的一份不愿向村民公开的合同? 合同的签定,镇里是否知情呢? 这个疑问,随后在二三里资讯在新乡县朗公庙镇人民政府那里得到了答复,“合同有,的确有村两委干部的签名。”孟副镇长说。
但是,以上的说法却在永安村村委委员张某峰那里被予以否认,“我没签名。”
“但是知情人和孟副镇长都见那份合同有你的签名。”
“没有,我敢拿人格保证,我的确没签。”村委委员张某峰对此坚决予以否认。“但至于是不是被人假冒我签名,我不知道,现在看来,被假冒签名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那样,我坚决通过法律保护自己,我愿意通过司法部门做笔记鉴定。”
张某峰说,“为了能拿下那个合同,到底是不是有人想伪造全体村干部都签字了的假象呢? 因为少了我一个,都不算全体。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想想都后怕。”
声音: 非法占地须拆除建筑物 恢复土地原状
且不说村里与开发商签定合同的过程是否正规,那么,是不是有了这份合同,这个“兴福佳苑”小区就算有了合法“身份”、可以建设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三里资讯对此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