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公示,郑州元通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郑州元通房地产”)因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销售而违规被罚款,罚款金额为65.537万元。本网发现,郑州元通房地产作为河南元通纺织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近年来多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频频被下发限消令。
5月10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法人)显示,中国中部(元通)纺织服装品牌中心,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销售,且未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和买受人,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此,依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21年4月30日对郑州元通房地产处以罚款65.537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郑州元通房地产成立于2009年12月,其两大股东分别为河南元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持股84.96%,河南元通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对其持股15.03%。
除了此次销售已抵押商品房违规被罚,郑州元通房地产还曾涉多项违规受到行政处罚。企查查信息显示,2016年5月,由于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和通话装置不能正常使用违规,郑州元通房地产被中原区质量监督局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电梯并罚款2000元;2016年10月,由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违规,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2019年1月,郑州元通房地产由于对发布的广告内容不够准确清楚明白的违法行为,被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并处以罚款20000元;2019年9月,郑州中原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对郑州元通房地产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地下停车场擅自搭建商铺大量喷淋头被遮挡,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对其罚款1万元。
本网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郑州元通房地产涉被执行人信息足足有21页。此外,由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郑州元通房地产还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多次被下发限制消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