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修订后的《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成片开发必须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尚未建设的零星地块可以与相邻正在开发建设的区域作为一个集中建设区,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根据要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期限应当与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最长不超过5年。
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比之前的25%有所提高,新要求是一般不低于40%。经依法批准的以工业为主的开发区在保障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发展的前提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不低于25%。
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召开成片开发范围内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未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不得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记者 余佼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