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购物中发现自己的订单被漏发、甚至出现还没发货系统就已经确认收货等现象,先别急着给差评——这有可能并非商家的“锅”。近日,多个电商商家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为商家提供后台数据服务的ERP软件企业E店宝疑似倒闭,导致其软件不能正常使用。记者在后续调查中发现,尽管已有公司接手,但商家仍然面临着押金无法退还、原约定服务中断等遗留问题。
母公司人去楼空
E店宝是一种能够将网上销售、库存盘点、支付管理等功能结合起来的软件。该品牌隶属于圣特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特尔”),与天猫、京东和亚马逊中国等有着长期的合作。
据了解,有商家反映其在7月22日收到了来自京东平台的《E店宝ERP清退通知》。据悉,E店宝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面临倒闭风险,无法持续提供服务。
9月17日,北京商报记者走访了位于北京朝阳区的北京圣特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但该公司现已人去楼空。旁边公司员工向记者表示:“圣特尔公司在9月初就已搬走,应该是倒闭了,已经有保洁阿姨来打扫了。”公司所在的产业园保安则透露:“前一段时间有人上门讨债。”但至于结果如何他表示并不清楚。
天眼查显示,E店宝所属的北京圣特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20年8月11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在9月10日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管理监督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北京商记者从微博等社交媒体上了解到,有多个商家称,他们支付给圣特尔押金无法追回。据悉,每个商户支付给圣特尔的押金从5000元到2万元不等,每年的服务费由1万元到数万元不等。
这是看得见的经济损失,但看不见的损失更令商家忧心。一家老牌电商的创始人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E店宝突然停止服务,里面还有我们大量的数据。针对E店宝我们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发工单体系,每个月维护都会花几万块,E店宝停止服务,工单体系会因此作废,换服务商的话工单系统就要重新开发。和这个相比,押金都还是小事。对于订单多的商家,简直是灾难式的。” 另一家淘宝老牌电商的财务人员表示,目前市场上的电商ERP软件在财务模块上有很大差异。一旦系统切换,财务就必须各线条重做数据测试,不然数据提取就没法和财务系统契合。
此外,一位圣特尔的前员工表示,该公司欠许多员工的工资都未结清,仅他自己就被欠4万多元。
对于E店宝倒闭的可能原因,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员赵振营分析称:“我认为一方面有自身经营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结果。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到今天,90%的流量集中在几个大的平台, 而这些平台本身也会推出类似的服务商软件或主推E店宝以外的软件,独立B2C已经没有生存空间。”
新公司是否分担债务
近期,有商家向北京商报记者报料E店宝无法登录且现在该软件已由杭州光云科技有限公司接手(以下简称“光云科技”)。
那么圣特尔所收的押金、服务费,以及拖欠的工资等多项债务如何解决?北京商报记者拨通了光云科技相关部门对接人的电话,其表示他们只是和圣特尔达成了合作,对于圣特尔所欠商家的保证金他们并不负责,据其初步估算该保证金总额约有两三千万元。
光云科技表示,如果客户愿意继续使用这个软件,就需要和光云科技签订合作协议。如果客户不愿意继续使用也不强求。
对于与新公司签订合约是否需要缴纳新的费用,光云科技表示不会收取保证金,仅就服务内容进行收费。光云科技销售负责人表示,会根据用户订购的版本的单量情况给出对应报价,并依据用户之前剩余的月份数量返1-4个月的使用时长。但对于剩余时长超过4个月的商户,他们暂时并未给出解决方案。
此外,对于如果不和新公司签约并想继续使用E店宝的情况,云光科技方面表示,“这相当于合同的主体还是和圣特尔公司,但是圣特尔方面的服务器已经断掉了,就可能会面临这个产品没有办法使用了”。
然而,一家老牌电商的负责人表示:“我们收到光云科技打来的电话一直威胁说E店宝已经被他们接手,你要马上跟我们签约,不然的话就用不了。”
并且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云光科技已经收购了圣特尔。上述负责人称:“如果不是收购的话,就不应有我们商家的信息。”其认为这样只接管业务和客户数据但不承担债务和责任的单一买卖是不合理的。
光云科技则否认了收购。光云科技表示,其接手是因阿里巴巴在中间进行了协调,而阿里本身也是光云科技的股东。该对接人表示:“8月底的时候圣特尔就已垮掉,阿里表示不能让用户掉地上,就让光云科技帮忙一起让这个产品能继续使用。“双11”“双12”即将来临,阿里方不希望现在的用户受损失。”记者对此联系了阿里,截至发稿前,阿里巴巴并未给出回应。
针对这些问题,北京商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他表示:“如果不是收购,债务问题还是应由圣特尔公司承担。但如果说原先的公司(圣特尔)已经资不抵债了,它不能够只转移优质资产。如果公司把优质资产转移出去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债权人是有权利要求撤销的。” 对于之前合同服务期剩余时间超过4个月但光云科技最多只补4个月的情况,律师表示这也是有问题的。光云科技在接手这个业务的时候相应的义务就应承接过来。
天津永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君也表示:“光云科技应明确是以什么方式接手的E店宝的业务,需要有明确的来源。要看两家公司之间是怎么签订的合同,如果说的确没有表示新接手的公司需要负责之前未完成的服务和债务,那这是圣特尔公司的责任。但这样的规定如果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其可以依法进行起诉。”
对此,记者再次联系到了光云科技方面,他们称:“我们和圣特尔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圣特尔把所有的产品、软件、底层代码授权给我们。我们对应地承担他们团队400多万元的欠薪和对应的服务器的欠款。但客户这边的保证金数额太大,我们在协议中没有规定要解决。”然而,记者再次联系到圣特尔的前员工,他表示光云科技并没有支付他们的欠薪,并声称这笔欠款太多了他们(光云科技)无力负担。
法律存空白
社科院服务经济与餐饮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赵京桥称,现在的电商生态是一个多边市场,平台方应承担监管的义务。服务商在平台上如何给卖家提供服务,这种规则应透明公开。若涉及押金问题,平台方起码要有一个资金的披露。当然平台方也并不是一个行政执法机构,但是服务商如果是通过平台来进行服务的话,那么平台还是有义务去提供相应信息的。
同时赵京桥也表示,对于这两家公司之间交接的问题,从商业的角度上来说很难去要求新接手的公司必须承担之前公司所有的责任,这是存在争议的,需要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
此外,他表示,随着平台的发展,其话语权越来越大,平台方掌握着消费者也就掌控着流量。相对来说可能商家的话语权要弱一些。该事件也涉及到整个平台的治理。平台的规则是需要政府、平台、买卖双方、服务商等多方共同形成一个治理的机制。商家现在确实是一个弱势群体,因为它们没有相应的行业协会可以和政府沟通、可以和平台进行谈判。这个问题也是整个行业发展中肯定会遇到的,随着平台话语权的增加以及基于电商平台的服务商产业链条的扩大,如何去保护卖家的合法权益还是值得探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但对本事件中涉及的因服务方导致商家的风险,电商法中并未做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