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种经济形态”之一。近日,我省制定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发展重点、支持政策、加强监管、组织实施等,促进互联网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随着“四种经济形态”培育和“四地”建设不断推进,平台经济发展空间广阔,未来将成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我省在《关于促进互联网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明确了发展重点,明确要大力发展盐湖、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绿色有机农畜等重点领域互联网产业平台和服务平台。提出围绕商品交易、服务供给、要素支撑等方向,重点发展电子商务平台、跨区域双多边交易平台、产业服务等平台,不断激发互联网平台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措施中同时明确了支持政策,提出对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双边或多边用户提供交易和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企业(不含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以及利用互联网进行商品销售且网络销售额占总销售额20%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类企业(不含烟草类企业)予以支持。具体支持政策包括培育壮大规上(限上)平台企业、扶持特色电商企业、激发双边市场交易、鼓励引进平台总部企业、支持平台建设运营、加快物流仓储项目建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9个方面。
我省将完善监管机制,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模式,统筹推进、设立省级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奖励制度等,确保支持政策落地可操作,促进互联网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记者 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