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黎楚君 通讯员粤消宣 陈志成 戴琏报道 汽车经销商资金周转困难,于是将汽车合格证质押给银行,消费者买了车却拿不到合格证上牌?近期,广东省消委会调研获悉,合格证抵押给银行,已成为汽车销售行业习以为常的做法。省消委会昨日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在交全款前先验明合格证。
案例:购车半年仍无法上牌上路
今年5月,市民黄小姐到天河区东圃石路街某车行购买了一辆起亚K4的汽车,付齐17万多元的款项后,她拿到了发票和购车合同。6月中旬,黄小姐提到了爱车,没想到的是,车行一直不提供汽车合格证,导致汽车无法上牌上路。原来,因资金断裂,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把汽车合格证抵押在银行了。接到黄小姐的投诉后,辖区工商部门进行了调查,确认该公司出厂合格证被4S店拿去银行做了抵押贷款,已进入司法程序,只能建议投诉人寻求其它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因汽车合格证被扣而向相关部门求助的案件并不少见。半年来,已记录超过40宗类似投诉,涉及白云区、花都区、天河区、番禺区、南沙区、黄埔区的多家车行。部分投诉人在工商部门介入后成功拿到汽车合格证,但大多数案件都因为进入司法程序,无法通过工商部门获得解决。
提醒:交款前一定要验明合格证
针对消费者买了车却拿不到合格证上牌的情况,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本月邀请部分汽车经销商参加座谈,摸查汽车经销商资金链断裂情况。据称,珠三角部分城市限牌后,汽车行业销售量每况愈下,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将汽车合格证质押给银行,已成为汽车销售行业习以为常的做法。如果未按时归还银行贷款就无法赎回合格证,也就无法向购车者交付汽车合格证。
维权专家提醒消费者,交全款前一定要先验明合格证,并仔细审查销售合同。购车下订时,尽量少交订金;签合同时,先了解合格证是否质押,明确约定合格证的交付时间、上牌时间等内容;交清全款前,要求经销商出示合格证,认真比对合格证和预订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编号是否一致,并立即去上牌,尽可能避免权益受损。
如果经销商迟延或拒绝交付汽车合格证,消费者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可以到当地消委会投诉,请消委会处理解决。必要时可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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