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原为县)财政局于2000年1月4日报至腾冲检察院,报称犯罪嫌疑人尚某万利用担任腾冲新华乡财政所会计的职务便利,将其经管的新华乡财政所支农周转金14万余元非法占有后潜逃。腾冲检察院于2000年1月6日对尚某万涉嫌贪污罪一案立案侦查,并将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尚某万作为首要工作。通过分析尚某万的潜逃去向,该院反贪局迅速与腾冲各口岸边防检查站接洽展开布控,发出“边控对象通知书”,并于2006年3月报送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络追逃。同时,反贪干警多次做其家属及朋友工作,希望他们规劝尚某万主动归案,但多方努力却一直未有实质进展。
2015年10月以来,检方抓逃小组采取到市内几个检查站、辖区派出所再次接洽布控;找相关知情人员,从蛛丝马迹信息中查找尚某万可能隐匿地点、联系方式、行动轨迹;多次找尚某万亲属反复做劝返思想工作等措施,进行抓捕。最终尚某万在反复权衡利弊后主动回国,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其家属陪同下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尚某万说,因为他的一念之差,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毁了自己的一辈子。在缅甸的15年,每一天都过着担惊受怕、提心吊胆的日子,现在终于千里归国自首,自己内心如释重负,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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