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少投资者正试图在三季报中寻找“泽熙概念股”的蛛丝马迹时,著名私募机构泽熙投资的掌门人徐翔却以非同寻常的方式迅速吸引了市场的视线。
据新华社11月1日晚间报道,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徐翔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股市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近日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消息一出,一批“泽熙概念股”应声跌停。而作为逾5年来年化收益率稳定在200%至300%之间的传奇人物,徐翔的倒下所产生的冲击波可能远不止一些个股的短线走势。众多机构投资者认为,沉溺于题材炒作的A股市场或以此为契机,迎来一场回归价值投资的浪潮。
⊙记者 浦泓毅 王晓宇 屈红燕 ○编辑 颜剑
“黑天鹅猎手”成为“黑天鹅”
昨日,一批此前炙手可热的“泽熙概念股”瞬间成为人人避之不及的“黑天鹅”,康强电子、大恒科技、华丽家族等开盘即告跌停。
讽刺的是,泽熙投资及徐翔不少为资本圈所津津乐道的经典战例,正是在“黑天鹅”事件中刀口舔血、危中觅机。
2011年年末,长期受益于乙肝疫苗概念而获得资金追捧的重庆啤酒乙肝疫苗揭盲数据失败,此后股价从82元连续跌停至20元,而泽熙投资则在市场一致的悲观预期中于20元上方连续两次大举抄底,不出其所料地迎来快速反弹,并在35元上方获利了结。这场弃价值投资哲学如蔽履的一役令旁观者瞠目结舌。此后獐子岛、酒鬼酒出现在“黑天鹅”事件中,市场也注意到疑似泽熙账户参与连续跌停后的抄底反弹行情。
据接近徐翔的人士透露,徐翔本人如此评点重庆啤酒式的投资逻辑:“重庆啤酒不是股票,是彩票。第一次刮出来‘谢谢你’,第二次刮出来还是‘谢谢你’,这时候大家都把它当废纸扔了,但彩票还没刮完,或者说有人相信它还没刮完,万一后面是个特等奖呢?这就是反弹的逻辑。”
三言两语间,A股市场由来已久的短线博弈传统,俨然已被个中高手洞如观火,予取予求。
资本市场崇拜结果。在得到反复印证之后,相当规模的市场游资好似追逐巨鲨的鱼群,追逐着真真假假的泽熙概念股。而此次“黑天鹅猎手”反转成为“黑天鹅”,涉事公司纷纷公告撇清,令人唏嘘。
“A股市场有徐翔概念股,美股市场却鲜有耳闻巴菲特概念股,其中的原因值得深思,”一位资管行业资深人士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徐翔概念的形成究竟是无条件地相信他的投研能力,还是别的什么,热捧徐翔概念的投资者们不妨自我解剖一番。”
短线风格转向
在不少精于短线操作的投资者看来,徐翔的倒下不是一个独立事件,而是市场风格转变的一个时代注脚。
“徐翔被抓,即使不意味着游资时代的结束,也是一个重要的风向标,市场风格或将发生重大转化。”深圳部分以短线为主的资深投资者感慨道,“以内幕和资金优势来影响股价的风险太大了,大数据无处不在,需要思考下一步应该何去何从。”
其实自特力A股价操纵者被罚款13亿元起,部分敏感投资者已经注意到了监管风向转变给市场风格带来的变化。“中国已经进入了低利率时代,特力A股价操纵者被罚款13亿元就已经标志着监管严格的常态化,良币驱逐劣币,价值投资的黄金时代开启。”明达投资总经理刘明达如是评价。
柒福投资董事长叶刚则表示,从特力A庄家被罚巨款起,就标志着庄股时代结束了。“资本市场变得干净了,牛市就会回归。”
华鑫证券首席投顾董浩则表示,市场风格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仍是以散户为主,短期内难以有效改变,散户追涨杀跌的偏好也不会因为一两件事、一两个人而扭转。未来,还需要监管层出台更多的引导价值投资的政策,投资者也会逐渐接受以上市公司分红为盈利回报的投资模式。
近期题材股行情承压
昨日沪市未能延续10月反弹态势,各前期热门板块走势低迷。一些分析人士认为,知名私募倒下对市场炒作人气的挫伤难以避免。由于眼下的反弹以结构性行情为主,市场风险偏好的下降对行情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某沪上券商资管投资总监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短期而言,市场面临调整压力。一些活跃资金游走于灰色地带的盈利模式,未来将有所收敛。泽熙是市场炒作概念的主力军之一,因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被带走对市场炒作人气会有所压制。
但更多机构人士则表示,中长期看,监管层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长期利好A股。这有利于净化市场风气,并加速A股的投资风格向价值投资转变。
董浩表示,中长期来说,决定股市运行趋势的是政策及中国经济的基本面。中国经济中长期谷底大概率已经探明。此外,从资本面看,整个金融体系流动性较为宽裕,场外待入场资金很多,央行多轮双降后,无风险收益率下行,原来可以吸引大量社会流动性的理财市场收益率大降。在此背景下,这批追求收益的社会资金就需要寻找新的投资方向,高股息率的股票比较优势就显现出来了。
泽熙产品何去何从
在徐翔接受调查之后,曾经炙手可热的泽熙产品也走到了命运的十字路口。在灵魂人物命途难测之际,人们关心更多的已不是这些产品的业绩走向,而是其将以何种方式画上休止符。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尽管在大多数人眼中泽熙与徐翔互为表里,但从目前已知的公开信息难以确认有关部门所指徐翔“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与泽熙投资有必然联系,有待于更多调查结果的披露才能确认泽熙产品的法律责任。
若最终调查结果确认泽熙产品在相关违法行为中获益,则其所获非法收益则可能会被没收。
对此,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张子学曾撰文指出,证券资管业务中,基金或者管理账户因管理人实施证券违法行为所获取的收益应被没收。同时,考虑到此类案件的特殊情况与证券执法面临的现实困难,应赋予执法机关一定程度的取舍平衡自由裁量权。
张子学认为,应在坚持没收资管账户因管理人证券违法所获收益的基本原则下,充分考虑此类案件的特殊情况与证券执法面临的现实困难,赋予执法机关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在没收资管账户违法所得与对违法者实施罚款、声誉罚、资格罚乃至刑事处罚之间进行务实、合理的取舍平衡,争取既有效打击证券违法又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公平后果。
张子学同时表示,执行机关在追缴违法所得时应给执行对象尤其是客户以抗辩机会,包括违法所得数额的抗辩、应当扣除合理对价的抗辩等等。在可行、可控的情况下,不妨尝试执行和解。
同时,阳光私募信托合同一般约定,信托产品委托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人员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其研究水平下降的而未征得受托人同意时,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有权向所有受益人公告,并终止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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