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公司领导起冲突,李东(化名)所带的塔吊班整体被公司强行辞退。为泄私愤,师傅李东带领徒弟深夜爬上工地塔吊,用扳手扭松并卸下后臂“标准节”上4颗大螺丝钉,导致次日塔吊施工中发生倒塌,造成塔机机身和在建房屋房体受损超过800万元。近日,成华检察院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将师徒二人批准逮捕。
李东因所带塔吊班组被在建小区工地项目部整体辞退。为发泄不满,今年8月22日22时许,李东驾驶黑色比亚迪牌轿车,搭载徒弟至在建小区工地内的13号楼1号塔机处,用携带的活动扳手拆除了该1号塔机塔身的标准节螺丝共计4枚,后逃离现场。
8月23日7时许,被拆除标准节螺丝的塔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垮塌,造成一名塔机操作人员鼻梁骨折,塔机机身和在建房屋房体严重受损超过800万元。
承办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破坏生产经营罪相对少见,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是构成该罪的必要条件。
根据刑法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涉嫌上述犯罪活动的责任人,需要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民工朋友,工作生活中遇到不平之事,切莫一时冲动,意气用事,从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应采取正当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成华检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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