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化的3名男子连续两个晚上,分别在家中、桥下和“断头路”上,对一名16岁的女孩进行轮奸。涉案男子中,最小的才15岁。近日从化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审理,虽然被害人和被告人各执一词,案件陷入“罗生门”,但法院最终判定证据交叉印证,认定3名被告人强奸罪成立,两名成年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8个月,未满18岁的男子获刑4年。
被骗出来聊天结果遭轮奸
去年11月5日晚11时左右,16岁的女孩小燕接到一个电话。来电的是其朋友,18岁的男子阿明,他约小燕出门聊聊天。
小燕出门时,阿明已开着摩托车在外等候,两人聊了一会儿,阿明突然将小燕抱上摩托车,称要到一个不冷的地方聊天。在一所小学门口,阿明接上15岁的小勇和24岁的文仔。4人同乘一辆摩托车,到文仔家中边喝酒边聊天。
喝完酒后,阿明示意文仔和小勇回避,二人就假称买烟离开。这时阿明用手摸小燕的身体,并用言语和肢体试探她,试图发生性关系,但遭到小燕的强烈反对。见商量不成,阿明强行与小燕发生了关系。
过了一会儿,阿明走出房门,小勇进来,坐在小燕床边。小燕这才明白几人骗她出来的目的不纯,便大哭了起来。同样,小燕拒绝与小勇发生关系,且哭声越来越大,屋外的文仔冲进来,用手捂住小燕的嘴巴,抓住她的双手,帮助小勇强奸小燕。
小勇离开房间后,面对激烈反抗的小燕,文仔用“再哭就拿刀砍死你”来恐吓,阿明也威胁“再哭就不送你回家”。文仔得逞后,次日凌晨1点,阿明将小燕送回了家。
次日又被骗出轮奸噩梦再临
由于害怕和羞耻,小燕没有报警。可是事发不到24小时,噩梦再次来临。
第二天晚上9点,阿明又给小燕打电话,约她出来聊天,当即被拒绝了。阿明开着摩托车到小燕家门口,又一次打电话,并承诺绝对不会再做出昨天的事。小燕相信了,又一次走出家门。
谁知,阿明将她带到了一所小学附近的“断头路”,又一次将其强奸。
之后阿明打电话给文仔和小勇,几人一起到了阿明的家中。随后阿明和小勇去一间酒吧喝酒,只留下文仔和小燕在家中。出于恐惧,小燕试图逃走,可被文仔强行拉住并发生性关系。
阿明回家后,担心弄脏父母的卧室,就提议将小燕带到附近的桥底再次强奸。之后三人又将小燕带到了桥底,在强奸过程中,阿明对小燕又扇耳光又用脚踹。
几分钟后,小燕借口去方便,想用手机报警,不料被阿明发现。因为担心被警察抓到,阿明等人将小燕送到她家附近,便驾车离开了。
到家门口,小燕打电话报警,几日后三名涉案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现场
双方各执一词 差点变“罗生门”
法院审理时认为,侦查机关审讯时三被告供述能相互印证
在公安机关报案时,小燕称,第一天晚在文仔家中被三人强奸,怕家人知道此事,所以没有报警。第二晚阿明承诺不会像前一天晚上那样,自己才答应出来,但又被三人轮奸。其称阿明曾威胁她,如果他们被警察抓了,就杀死其全家。小燕说,自己跟阿明只是朋友关系,不是男女朋友。
近日在从化法院的法庭上,阿明辩称,其与小燕是恋人关系,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且没有与另外两人商量要强奸小燕。
小勇的辩护人则称,小勇没有强奸过小燕,强奸行为是阿明和文仔所为,小勇只是从犯。文仔也辩称,自己与小燕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
从化法院方面称,三名涉案男子在侦查机关审讯时,全都供述了一个相同的事实,即11月5日当晚想找个一名女性来发生性关系,也全都供述当时小燕并不愿意,他们通过恐吓、扇耳光等方式与其发生了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定,三人的供述能相互印证,且有被害人小燕的报案陈述,足以证实三人以殴打、强行按压及言语威胁等手段对小燕进行奸淫,被害人小燕明确表示了不愿意,且有肢体反抗行为,故三人行为明显违背了被害人小燕的意志。(文中出现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广大女性在与男性朋友交往中要注意保护自己。一旦不幸强奸成了既定事实,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就是在第一时间报警,便于警方搜集证据。如果不立即报警,犯罪现场就会发生改变,相关的证据也有可能消失,再找证据控告嫌疑人就比较困难。(记者张钊 通讯员刘佳星 张晔)
大洋网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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