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燕燕)延安一男子落网后,向法官隐瞒了自己在一家招待所盗窃的罪行,原以为可以逍遥法外,没想到刚出监狱去招待所取衣服时,就被受害人认出。
36岁的薛某是陕西子长县人,自幼家贫的他辍学后便在外地打工,可每次打工赚来的钱没几天就被他花光了。薛某36岁了还打着光棍,过日子也是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实在没钱时就去做点小偷小摸的事。
2014年8月,薛某因盗窃被榆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2015年10月,薛某刚出狱,便到进监狱前住的招待所拿自己放在那里的衣服。因为刚出监狱,薛某一时高兴竟然忘了自己曾盗窃过招待所老板娘13000块钱的事情,在取衣服时被招待所老板娘认出并报警,被新明楼派出所的民警抓获。询问中,薛某自以为向法官隐瞒了的罪行就不会有人知道。
目前,薛某已被榆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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