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说明
经济体金融监管
改革值得借鉴
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作说明时表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经济健康发展。现代金融发展呈现出机构种类多、综合经营规模大、产品结构复杂、交易频率高、跨境流动快、风险传递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主要国家均加大了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力度,核心是提高监管标准、形成互为补充的监管合力和风险处置能力。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这对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带来重大挑战。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也再次提醒我们必须通过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主要经济体都对其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做法是统筹监管系统重要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尤其是负责对这些金融机构的审慎管理;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包括重要的支付系统、清算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机构等,维护金融基础设施稳健高效运行;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通过金融业全覆盖的数据收集,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这些做法都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建议
摘要
扩大金融双向开放
着力实现合作共赢
完善对外开放区域布局,加强内陆沿边地区口岸和基础设施建设,开辟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形成各有侧重的对外开放基地。支持沿海地区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
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并同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建立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
推动同更多国家签署高标准双边投资协定、司法协助协定,争取同更多国家互免或简化签证手续。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措施,完善风险防范体制机制。
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
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
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放宽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要求,放宽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
加强国际收支监测,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
权威
解读
推动人民币成为
自由使用货币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管涛
当前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分量不断提升,中国需要建立与自身能力相匹配的金融管理体制。随着“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开放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需要一个更为开放的金融体系予以支持。
截至2015年9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已与33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规模约3.1万亿元,同时还与18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人民币今年8月一度超过日元成为全球第四大支付货币。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自由使用货币,中国将更加积极的参与国际事务,承担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国际责任。”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表明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决心,显示了大国的定力,向外界发出清晰的信号。
放宽跨国公司资金
境外运作限制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部长徐洪才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放宽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要求,放宽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加强国际收支监测,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我国对外开放大步迈进的同时,注重金融业开放的有序性和稳步性。这有助于我国在不断开放中构建平等互利的规则体系,提升中国金融在国际舞台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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