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一名男子,在与女友交往期间,将女友时年2岁的儿子以800元的价格卖掉。日前,该男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悉,1999年,离异的李某,经人介绍与同样离异并带着一名2岁孩子的周某建立恋爱关系。
李某认为,小孩子影响二人的关系,于是决定将其卖掉趁机“赚一笔”。当年,李某约周某外出打工挣钱,并以带着孩子不方便为由,提出让周某将孩子送回仁怀老家照看。
接受了李某的建议后。周某先离开遵义外出打工,而李某则负责将孩子送回老家。但周某哪里知道,就在她离开遵义后,李某就将孩子带到火车站,通过杨某等人(均另案处理)介绍,以800元的价格卖掉了孩子。
第二年秋天,二人打工回到遵义,周某提出,到仁怀看看孩子,李某先是编织谎言,迟迟不肯回老家,后见无法隐瞒,于是谎称孩子外出玩耍时走丢。起了疑心的周某向警方报案。在接到警方传唤后,李某潜逃。
去年12月,李某被红花岗区警方抓获。10月底,经红花岗区法院审理,李某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6年徒刑,并处1万元罚金。目前,警方仍在查找周某儿子的下落。(记者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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