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午时,陕西省商洛市交警支队商州大队发出《调查情况说明》,称协警王波驾驶警车追逃值得表扬,但掌掴三轮车司机行为极其错误而被停止工作。两天前的下午,王波驾驶警车在大街上逼停撞人逃逸的三轮车司机,给后者两个耳光。
商州交警大队经过调查后称:“三轮车司机在撞到一名妇女后,加速前行、变更路线、掉头逆行、撞损警车,经民警多次喊话未停车,最终在商州区中心街被王波警车逼停。三轮车司机态度蛮横,矢口否认撞人事实,双方言语不和,发生口角,协警王波在三轮车司机头部拍击两下。”
对于处理结果,《调查情况说明》称,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的指示精神,商州大队协警王波等人在巡逻途中发现肇事逃逸事故,停车抢救伤员,追撵逃逸车辆值得称赞和弘扬,但对三轮车司机的行为极其错误。大队决定对王波停止工作,待调查结束后将进行严肃处理。
这份调查说明并未提及协警王波是否可以驾驶警车并进行追逃,而关于警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显示协警可以驾驶警车。
九派新闻记者针对这份情况说明联系了商洛市交警支队办公室,一名负责人依然表示协警驾驶警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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