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3日,蒋某某的母亲因病去世,5岁的他便随当时还没有孩子的姨和姨夫生活至今,日常生活以及教育等全靠姨和姨夫料理、照顾。如今,姨和姨夫也已有了自已的孩子,已无太多的精力照顾他了。
多年来父亲一直未尽抚养义务,出于无奈,蒋某某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监护职责及抚养教育义务。
案件分到庭后,主办法官为了改善这对父子关系,为他们今后能够和睦相处打好基础,便庭前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耐心细致地做思想教育和疏导说服工作,最终蒋某主动向儿子道歉,承认了错误,并得到了儿子的谅解,他们愉快地离开了法院。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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