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
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三中院今日公开审理“工体连环撞人案”,被告人金某某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和故意杀人两罪。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金某某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经济管理中心因民事纠纷产生矛盾,遂试图通过驾驶机动车撞死三里屯管理中心人员的方式泄愤。
2014年12月26日,被告人金某某为实施报复行为,驾驶轿车撞击该管理中心司机康某某,并在将其撞倒后逃跑,逃跑过程中加速撞击无辜群众10名,后又驾车由北京工人体育场南门进入体育场院内,又撞击了10名无辜群众。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金某某驾驶机动车在公共场所故意撞击无辜群众,致3人死亡,8人受伤。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金某某的刑事责任。
在庭审调查中,被告人如实供述了整个犯罪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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