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被告为51岁的李洁珍,陪审团早前裁定其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误杀罪名成立。9日开庭,其儿子及十多名亲友到庭支持,开庭前李不时向亲友微笑挥手,其子则略显紧张。
辩方求情指,被告一直勤奋工作支撑家庭,但受到前夫、家姑的压迫,同事间亦常有是非,令她饱受挫折和不快。心理报告显示被告有调节紊乱的情绪问题,但没有暴力倾向,即使遇上问题都只独自面对,可谓“对人欢笑背人垂泪”,更曾尝试自杀。
辩方亦呈上其子、立法会议员及一群曾经历家暴的“同路人”等撰写的求情信,指被告不担心会监禁多久,反而最担心儿子不能独自面对,希望法庭轻判,可早日与儿子重过生活。
法官张慧玲指本案是一宗家庭悲剧,被告是典型的传统中国妇女,事事以丈夫、儿子为首,她肩负起家庭唯一经济支柱的责任,可以想象她身心疲累。可惜她没有向他人倾诉,哑忍多年,终一次过爆发。
法官张慧玲考虑本案情况特殊,认为被告并非预谋犯案,她更在伤害丈夫后即为他止血,毫无疑问反映她感内疚、后悔及难过,遂将刑期由监禁三年半扣减至两年半。而由于被告已被羁柙20个月,料不久即可出狱。法官寄语被告,出狱后与儿子重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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