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王优玲)商务部外贸司商务参赞周惠10日说,我国陆续批准四个自贸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以来,截至目前,四个自贸试验区累计认定的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数量已达78家。
周惠说,商务部对试点企业申领平行进口汽车自动进口许可证,无品牌授权要求,无任何进口数量限制。截至目前,试点企业已根据实际需要,陆续向商务部申领了1598辆平行进口汽车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他说,汽车平行进口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进口汽车市场竞争,给予消费者多样化选择。但目前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跨国汽车公司采取加强对国外经销商的管控、拒绝为平行进口汽车保修、调整发动机排量等策略,增加了汽车平行进口试点难度。
周惠说,平行进口汽车与我国现行通关、征税、检验、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标准以及“三包”“召回”等制度政策方面还未完全衔接配套。今年以来,国内汽车市场需求不足,对平行进口汽车的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2015年4月8日,国务院印发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支持三个自贸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周惠说,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组织制订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促进公平竞争,调整完善关于平行进口汽车的通关、征税、检验、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标准以及“三包”“召回”等制度,加快推进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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