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讯
正当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组亚星化学(600319)顺利进行时,亚星化学前一段不成功的重组遗留下的种种矛盾纠葛也即将浮出水面。证券时报记者近日获悉,因迟迟拿不到对方承诺支付的补亏资金4410万元,亚星化学原大股东潍坊亚星集团计划将公司前重组方山东盐业集团告上法庭。
据悉,上述4410万元仅仅是双方矛盾的一部分。“与山东盐业的重组是不成功的。由于山东盐业及其派出的亚星化学原董事长、董事、高管等的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导致这次重组非但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而且给企业在未来发展道路上增加了障碍。”亚星集团董事长曹希波告诉记者。
2012年9月10日,山东省盐业集团与潍坊市政府、潍坊市国资委、亚星集团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以5.121元/股的价格收购了亚星集团持有的亚星化学5523万股股票,占亚星化学总股本的17.5%。同时,亚星集团亦持有公司17.5%的股份,二者同为亚星化学第一大股东。
2013年2月4日,山东盐业集团派出孙树声、谭新良、陈宝国、沈志敏进入公司管理层,出任公司董事长、常务副总、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等重要职位,并提名3名独立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
根据亚星集团提供的资料,2011-2013年,亚星化学连续三年亏损,股票即将面临被暂停上市,2013年12月24日,山东省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由潍坊亚星集团与山东盐业集团共同弥补亚星化学当年亏损。其中,潍坊市政府承担1.47亿元,山东盐业承担补亏资金4410万元。
对于上述应承担的4410万元资金,潍坊市财政局筹集资金代付了该笔款项。为此,山东盐业集团在其于2013年12月30日出具承诺函表示,“对于山盐集团应承担部分,山盐集团以持有的亚星化学相同数额股票作质押,潍坊市先予弥补。待亚星化学重组时,山东盐业以股份让渡或其他方式替潍坊市承担相同金额的义务”。
2014年1月28日,潍坊市财政局责成亚星集团于半年之内向山东盐业收回补亏欠款4410万元及利息。
2015年7月30日,亚星集团与北京光耀东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这标志着亚星化学已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完全满足山东盐业承诺函当中‘待亚星化学重组时’的补亏资金支付条件。”潍坊亚星集团副总经理董治表示。
但据董治介绍,亚星集团多次派员赴山东盐业追讨上述补亏款项,“山东盐业一再违背承诺,拒不履行所承诺的补亏资金支付义务。”
根据亚星集团提供的资料,在并未履行重组方及大股东应尽义务的情况下,在山东盐业派出的孙树声担任亚星化学董事长期间,山东盐业集团转走并占用了亚星集团股权转让款5983万元。
该笔款项为山东盐业支付给亚星集团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按照山东盐业集团与潍坊市政府及相关各方于2012年9月10日签订的《债权债务安排协议》,亚星集团收到山东盐业支付的近2.83亿元股权转让款后,除用于归还对亚星化学1.43亿元占款及归还8001.6万元的债务后,其他5983万元由潍坊市政府“以补贴等方式返还给山东盐业集团”。
“我们认为,这笔款项应该是在山东盐业履行了大股东应尽义务的情况下才能返还,没有履行义务就要还给我们。”董治介绍,亚星集团将通过法律手段一并追讨该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