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病叫"双11’节后综合症”,主要症状是产品质量货不对版、快递杳无音讯、售后服务令人傻眼、网络诈骗乘虚而入,患病者轻则心塞,重则剁手,严重影响小家庭和睦、大家庭稳定。
长安君悬壶济世,对此疑难杂症怎能不出手?今天就为大家开几剂良方,助小伙伴们躲过“双11”馅饼背后的陷阱。
1预付定金不退?——商家不履约就要“双倍退还”今年的“双11”促销活动力度空前,很多商家都打出了“提前预付定金”牌。也就是说,预付一部分定金,才能享受“双11”的商品折扣价,促销当天再补齐尾款,然后由商家发货。更有的商家,让定金膨胀好几倍,怎能不令人心动?
比如这个:
小伙伴们看到了吧?预付定金听上去很美,但“定金不退”也足以让剁手党们捏一把汗呀。
按照《合同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若是消费者不履行合同,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若是商家不履行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小伙伴们不能一见到“促销”二字就“买买买”,一则要仔细阅读组织方公示的活动规则,以防因不了解规则,而耽误自身消费需求;二则要警惕不法商家以“不履约也不退定金”等形式,侵犯我们的正当利益。碰到这种情况,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不能让自己吃“哑巴亏”!
2拆了包装就不能退?——包装不是问题自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实施以来,“7天无理由退货”估计已家喻户晓。但实践中,小伙伴们却可能遭遇扯皮——比如,一些商家会以“包装保持原状”和“未使用”、“不影响二次销售”等理由,而拒绝退货。
请记住:
即使拆了包装,有质量问题也能退。
而且你造么?如果被认定为“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商家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有下列四种情形的,就可能被罚款:1、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2、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3、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4、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长安君还要告诉大家:根据《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网络集中促销中,赠品也是享受“三包”服务的!
但是小伙伴们,一门心思“买买买”再卯足了劲“退退退”是有风险哒!因为,下面几样商品就不享受“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看仔细了:1、消费者定制的(印了你女票的马克杯,退了让商家卖给谁啊?);
2、鲜活易腐的(理解,谁都不想收到臭鱼烂虾……);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验证码都可能用过了,你当商家傻呀?);
4、交付的报纸、期刊(读了一遍就退还,好像有个地方更适合你,叫图书馆)等。
3虚假折扣太侮辱智商?——可拔打12358投诉小伙伴们“双11”了这几多年,对很多商家折扣的伎俩也是门儿清。比如,“双11”当天有商家把原价提高,再打5折。而剁手党们在“买买买”的热潮下,早就杀红了眼,过几天冷静下来一想:咦,好像并没有占到便宜的样子?
憋怀疑了,你遇上了“虚构原价”。今年,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已提前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要求电商购物节中禁止虚构原价,利用虚假优惠折扣或者“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如果不幸中招了咋办?不用自认倒霉。你可以通过12358热线投诉举报遇到的价格问题。这样的电商会被及时清理整顿,并公示于网站平台上。所以,勇敢地拨通12358吧!
4“双11”下的单“双12 ”还没到?——可找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双11”购物价格诱人,但弊端也很明显——慢。一到这个节骨眼,有限的物流通道被无限的快递包“挤占”,拥挤度堪比春运。平时两三天就到的包裹,一个月后才到,甚至就此失踪了,或者到家的包裹碎成渣渣,怎能咽下这口气呢?
要找快递公司维权,长安君总结了几个关卡:
关卡1 你保价了吗?
“购买了保价的快递丢失时,直接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即可”,但往往……我们并没有保价……
关卡2 只赔邮资的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未保价三倍资费的赔偿标准。目前各快递公司大多采用限定金额赔偿的模式,比如“未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或短少的情况,按实际价值赔偿,每票最高不超过1000元”,绝大多数为“所付邮费的3倍”。
关卡3 “投诉无效”
剁手物品丢失、破碎,要联系快递公司投诉维权,如果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别急,长安君告诉你一个秘笈:可以向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申诉。你可以通过电话(省会区号-12305)或者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
国家邮政局印发修订后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对此类申诉的受理、处理、调查、调解和监督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从网友反馈看,这个途径申诉效果还不错,基本是“
事事有回音”的。需要注意的是,申诉前一定是已经与快递公司沟通过了。
申诉页面长这样:
5陌生网店短信轰炸?——个人信息泄露可报警
如今微信普及,偶尔手机短信的铃声响起,长安君还会小激动下。怀揣满满的期待点开,结果却是从未见过的淘宝商家的广告!心情如何不down到谷底?
不用说,咱的手机号又被人卖啦!从谁手里泄露的呢?一可能是你的卖家“亲”,二可能是快递小哥。
无论是谁,无疑都是违法的。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新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如果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将被处以1万元到5万元的罚款,邮政管理部门还可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快递从业人员有泄露客户信息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到1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别以为个人信息泄露无关紧要,长安君就因此险些被骗。有一次,一个自称商家的电话打来,准确报出了长安君网购的店铺名、商品名称、收货地址甚至商品的颜色和种类,谎称系统升级要退款给长安君,希望长安君报出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幸亏长安君没上当,但掌握如此“翔实”的信息,让人上钩也很容易啊!所以,关键时刻就找警察蜀黍。个人信息安全,小伙伴们一定要珍视~
“双11”今夜24点就要到来,剁手党们,准备好享受购物的乐趣吧!但也要注意钱包的厚度,以及维权的力度喔。
最后,请跟长安君默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双11”期间,这几味良药将为我们的“剁手之旅”保驾护航。觉得实用?快收藏。
互动区昨日文章:《中央政法委公布一份关系每个人的文件:3个赢家,一个输家》《“最帅逆行者”今天过节,向他们致敬!!》
@Az星烁:真有这样的好律师吗,上哪找呀?
长安君:文件要求各省市区2015年底前实施,亲关注下自己所在的城市是否已出台相关政策哦。
@快乐:政府购买律师的服务就要尊重市场经济,而不是只提义务只给适当补助,毕竟信访案件比普通案件的办案成本多很多,律师也要生活!
长安君:赞成,政府采购应当尊重市场价。
@憧憬美好:关于基层民警的文章很好!基层的民警们就是这样每时每刻度过的,因为我的儿子也是其中一员,每天都为他们祈福着!祝愿咱们的国家和谐安定!祝愿所有的警察在保一方平安的同时,自己也注意安全!可关于他们出警的某个细节不要讲太详细了,避免被有的心存不良的人利用,谢谢!
长安君:提示得对,致敬警妈!
@林林露露:医生拿着体检报告告诉她:“你的丈夫一定是个老烟民,他的肺已经严重受损!”“他从不抽烟,他是消防员。”——这一句话,看哭了。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