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279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0%,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2612亿元,增长8.4%。
2015年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359亿元,同比增长10.6%。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13833亿元,增长7.6%。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4447亿元,同比增长10.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832亿元,增长12.2%。1-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10290亿元,同比增长10.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4069亿元,增长11.8%。
按消费类型分,10月份,餐饮收入3175亿元,同比增长12.4%;商品零售25104亿元,增长10.8%。1-10月份,餐饮收入26246亿元,同比增长11.8%;商品零售218113亿元,增长10.4%。
在商品零售中,10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1796亿元,同比增长8.3%。1-10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06854亿元,同比增长7.6%。
2015年1-10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29484亿元,同比增长34.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4454亿元,增长33.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0.0%;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030亿元,增长43.1%。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41.2%、24.4%和36.2%。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4年10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5年10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5.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对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了修订,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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