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提出:从金融危机的教训中,需要考虑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是否要做调整,3%的财政赤字率红线(财政赤字率=赤字规模/GDP)、60%的负债率红线是否可以反思调整(负债率=政府债务/GDP)。由此,市场人士认为这是为后期财政政策可能要扩大赤字规模的吹风。
那么,当前中国财政政策赤字实际情况究竟是什么状态呢?
按照动态一年累计量的口径,截至9月底,中国12个月滚动累计赤字规模达2.03万亿,已经超过年初预算的1.62万亿赤字规模(预算的财政赤字率为2.3%),相应政府财政支出中有12%是来自于赤字,由此按照预算法定的原则,意味着四季度需要将赤字规模压下来,由此对于目前下行压力很大的中国经济而言,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另外补充一点,年中突破赤字,年终再把赤字规模压回来的财政收支运行特点,在2012年和2014年均出现过。
那么,扩大赤字,实施赤字财政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首先,赤字财政政策,其表现形式均一定时期的政府支出超出了政府收入,即政府在执行其职能时被迫通过举债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当然这种收入不能cover支出的状态,有可能是因为预算安排不当造成的,也可能是政府的有意为之,这种有意为之的赤字财政政策,在教科书上被称为扩张性财政政策,而在我们这儿,则叫做“积极财政政策”,为什么在我们这儿,会出现这样的变化,因为客观上讲,从1990年至今,除了2007年我们政府财政出现了1500亿左右的盈余之外,其余年份均是赤字状态,但是在上世纪90年后期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和本次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政府有意的扩大赤字规模,来拉动经济,为了体现政府的这种主动作为,所以在我们这儿就被称作“积极财政政策”。
然而政府天然就长了一双“闲不住的手”,为此对于政府的举债行为,就需要有个约束,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上文提及的“3%”和“60%”。实际上这两个指标源自《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即1992年2月7日欧共体12国外长和财政部长正式签订的《欧洲联盟条约》,根据欧元区稳定和增长协议,区内各国都必须将财政赤字控制在GDP的3%以下,并且把降低财政赤字作为目标。同时,各成员国必须将国债/GDP的占比保持在60%以下,上述两条成为其他欧盟国家加入欧元区必须达到的重要标准,随后该标准就逐渐变成了国际公认的政府债务的红线指标,尤其是国际评级公司在一个国家进行主权评级的时候,该指标很重要。
但是按照“赤字=政府支出-政府收入”的公式,赤字只是政府收支的一个结果,相应赤字财政政策含义变成了两条:减少收入或者增加支出,当然两条路径各有利弊。例如,减少收入,一般意义上就是我们说的减税,但是怎么减,给谁减,政府基本职能在收入减少之下如何保证等问题;增加支出,同样也面临支出方向在哪、资金使用效率如何保证等问题。因此,赤字财政绝不是扩大规模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