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邻居栽种的柳树影响了自己稻田采光,汉中一老人挥斧砍断对方600余株苗木。11月4日,城固法院以黄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7旬老人黄某因邻居栽种的柳树遮挡了自己田里水稻的光线,便与其协商,并通过村组织协调。多次协调无果后,黄某于2015年6月26日下午,用利斧将邻居栽种的柳树砍断了600余株。经鉴定:有680株苗木被黄某毁坏,价值共计1.48万元。案发后,被告人与受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共赔付受害人1万元,现已履行完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对他人树苗遮挡自己稻田采光产生不满,用斧头毁坏他人树苗泄愤,其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其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被告人黄某适用缓刑,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城固法院 袁青锋 邵军成 贾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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