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彩敏
纪委找他谈话,他一进来就大大咧咧地说,我是检察院的一把手,肯定没有违法的事,但违纪的事有。在他眼里,认为守法是底线,其他都是小事。
正是基于这种想法,他无视纪律和规矩,从几顿饭、几杯酒,收几个小红包、几件小礼物,参与经商、投资理财等他认为不触犯法律底线的“小节”开始,到“以借为名”、“先退后收、退大收小”等“掩耳盗铃”、“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变相受贿形式,最终演变成名目张胆直接收受巨额钱物。
“纪”既然守不住,“法”必然被破。从基层法院法警,通过努力一步步成长为基层法院院长,中级法院副院长,市级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他走了34年。而从破纪到破法,他只用了短短几年时间。
娄彩敏,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无视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有着“懂”法的身份,披着“合法”的外衣,自认为水平“高”人一等,最终从工作勤勉的“好同志”堕落成他工作中经常面对的“阶下囚”。
2014年12月29日,娄彩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1 无视组织纪律,一年不开一次检委会
若开会,先讲话定调子,班子成员很多都怵他;“小兄弟”干预干警调动,人称“常务副检察长”
检委会是检察机关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检察委员会制度是为了实现民主与集中的统一,防止单一首长制的独断专行。
就是这么严肃的检委会,娄彩敏竟然也没把它放在心上。2007年,娄彩敏担任南平市检察院检察长,刚到任时,也曾给大家留下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等好印象。在刚开始的一年内,他还能按规定召开检委会。慢慢地,他觉得自己的威望越来越高,身边吹捧的人多了,思想也在慢慢膨胀。在检委会上,谁发表了不同看法,他心里就老大不高兴。再后来,一开会他就先讲话定调子,别的班子成员即使有不同意见,慑于他一把手的威严,也不敢发表。再到后来,他索性不再召开检委会,所有的事情都一个人说了算。有班子成员告诉记者,他们去找娄彩敏汇报工作,娄彩敏有时就表现得很不耐烦,要么不认真听,要么听一两句就给顶回去。时间长了,有些班子成员便不再找他,娄彩敏乐得大权独揽,有事情越过分管领导直接找下面的处长。
老板陈某某跟随娄彩敏多年,为他鞍前马后伺候生活,当地很多人都知道他是娄彩敏的小兄弟。一些人找娄彩敏办事,甚至检察系统干警调动、调整都通过陈某某找娄彩敏说情,娄彩敏大多能“义气”地予以关照,以致当地有人称陈某某是南平市检察院的“常务副检察长”。严肃的组织人事问题,在他这里被搞得乌烟瘴气。
没有了组织纪律,娄彩敏从一把手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一霸手”,他把手中的检察权视为自己的“防弹衣”,认为自己就是反腐办案的,没有人敢去告他。在喝酒到微醺的时候,他经常不无得意地说:我可能提拔不了你,但我可以让你不被提拔!
但是他没有估计到,在当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下,从来没有谁是“铁帽子王”。2013年6月9日,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省纪委对南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娄彩敏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当采取措施时,他只是感叹没想到纪委动作这么快。
一个人什么时候容易犯错误?就是志得意满、一切顺利的时候,耳朵再也听不进提醒的话的时候,自我膨胀、唯我独尊的时候,此时就容易随心所欲,随心所欲而又不能做到不逾矩,就要出问题了。月盈则亏,水满则溢。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职位越高组织纪律性应该越强,慎独慎微,才能不出问题。
2 无视廉洁纪律,从索要打牌钱到收受巨额钱物
他经常与商人在一起打牌,即使身上带钱也说没带,再以“借”为名向商人要钱,输赢通吃;用“先退后收,退大收小”的方式收受财物;直接翻女商人的包拿钱
娄彩敏爱钱,正如他在忏悔书里写的,“在自己违纪违法实施各种手段大肆进行敛财过程中,处处体现出‘金钱’的味道。”
娄彩敏经常与商人在一起打牌,即使身上带钱也谎称没带,再以“借”为名向商人要钱,“输赢通吃”;他借出国考察、儿子出国读书和节日回山东老家等时机,收受财物;在与一些“关系较好”的年轻女商人交往中,经常借口自己最近“没零花钱了”而向这些女商人索要钱款。
有一次他要出国考察,和他“关系较好”的周姓女商人正好来到他的办公室,他主动过去打开她的包翻看,并说:“你那有没有美元?我要出国,没钱用了。”对方回答说:“没带。”他没有放弃,依然不依不饶:“下次记得带来。”
本以为此事就这样过去了,然而事情并未到此结束。
等到下次周某再过来时,他旧事重提:“美元带来没?”与此同时,双手已翻开周某的包,一看有美元,数也不数,随便抓起一把说:“这些钱哥用了。”
这让娄彩敏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一个党员的党性何在,一个领导干部的尊严何在?
更让人嗤之以鼻的是,他还常常向那些依附在他身边的女人们要钱花,三百五百也不嫌少。
他有时很“关心”下属。曾经有一名基层的干警借调在南平市检察院,娄彩敏在电梯里遇到他,就暗示这名干警有调到市检察院的机会。后来,这名干警主动奉上10万元。此后,他又以调动困难为由,把干警的钱退了回去,可是这个干警拿到的钱,并不是送出的10万元,而是缩了水的7万元。
他懂得“先退后收”。地产商吴某首次送娄彩敏40万港币时,娄退掉了,但事后吴某又先后两次各送一万美金时,娄又收下了。正如娄彩敏在忏悔书中写的:“这种当事人办事时送钱退款,事后感谢又予以收下,目的就是想把这种明显的行受贿关系自然化、情理化。”
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理财好手”。娄彩敏在商人林某、黄某等人处放贷,有的投入30万元,年利息20万元;有的投入100万元,年利息48万元;有的投入60万元,年利息30万元至40万元,这些高息的回报,“实质上是以借款的方式,获取权钱交易的好处,实质上也是一种受贿行为。”
某企业老板为和娄彩敏搞好关系,以资金紧张为由,向他借了100万元,约定支付高额利息。过了一段时间,该老板觉得也没啥事情要找到他,就主动提出还款,并很委婉地说:谢谢您的大力帮助,在您的支持下,我的企业现在经营得很好,现在资金充足,我借您的钱可以还给您了。娄彩敏则装糊涂:“我不缺钱,你先用着吧。”其实,他早已打好了算盘,企图继续收取高额利息。
正如他在忏悔书中所写:“有着‘懂’法的身份,自认为水平‘高’人一等,规避法律。”而有的时候,他连这种“遮羞布”也不要,直接收钱。
经查,娄彩敏的受贿数额达430余万元,单笔最大受贿70万元;其中,约80%的受贿行为涉及司法案件处理。
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
娄彩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又是市检察院的一把手,本应该带头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不越法律的红线,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而他却公权私用,一心谋财,早已把自己的身份和责任抛之脑后,看不到一点对纪律的敬畏。
3 无视生活纪律,喝酒闹酒,丑态毕露
他酒风跋扈,常威胁人说:“不喝,我就办你”;喜欢找女性陪酒,并且常常酒后失态,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的形象
娄彩敏酒前酒后简直判若两人。不喝酒的时候,他沉默寡言,就是在食堂就餐时也是一个人默默地吃,一言不发。但是,只要沾了酒,就开始耍威风,口出狂言,甚至动手打人。
娄彩敏曾经的同事告诉记者:“他酒风粗野,动不动以大压小,‘你大我大?’这样的话常挂嘴边。在县(市、区)调研,必须要县(市、区)委书记作陪。如遇县(市、区)委书记有事不能来,轻则大发雷霆,重则甩袖走人。此外,他常常要求下面安排女干警陪酒。”
只要下基层,必然要喝酒,有时缠酒闹酒让人无法忍受。娄彩敏喝起酒来不问时间,有时从中午喝到晚上,有时从晚上喝到凌晨。有些基层的检察院听说他要来都害怕,曾经一个班子都被他灌倒过。
他生活奢靡,喝酒必是“皇家礼炮”,纪律审查人员在他的办公室也发现很多武夷山最名贵的茶叶,以及一些虫草和各种手表。
他朋友圈混乱,和一些老板勾肩搭背,亦和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和其中一名个性张扬、浓妆艳抹的周姓女商人多年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把一部分违纪款放在她那里理财。
他情趣低俗,业余时间不是读书学习,加强修养,而是躲在宿舍里观看内容不健康的视频和影片。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明确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在娄彩敏看来都不是事儿的小节其实已经严重违反党纪条规,在他与人推杯换盏中,在他借酒发疯时,在他与女人鬼混时,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已经被抛到九霄云外。一个领导干部,放松了从政道德和个人品行修养,放弃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要求,理想信念就会滑坡跑偏。等待他的也是人仰马翻,铁窗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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