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石伟)“这上百箱红酒我去哪卖啊!关键是根本不好卖,要是卖得出去,也不至于到现在拿不到工资!”昨天,市民冯君(化名)一脸惆怅地向武汉晚报记者诉苦,他们公司十几名员工从8月份至今的工资都没发,公司一负责人却提出用自产的红酒“抵债”。
冯君在一家名为湖北木兰庄园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从事企划工作。从8月份开始,公司就没给他发过工资,加上欠缴的社保费用,目前累计被拖欠大约1.5万元。“我拿着工作合同、工资报表、社保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现场要求我们老板解决问题,他说公司没钱,只能用公司里销售的红酒抵债。”从冯君提供的一份解决协议上看,该公司提供了8种不同的红酒供员工选择,每箱价格在55元至744.8元之间,根据拖欠的薪资、社保金额,员工可以任意选择不同类型红酒,自行销售、处理。
“我们公司有十几个员工都被拖欠工资,按照我的情况计算,我要搬上百箱红酒回家卖。”冯君说,这么多红酒根本没地方存放,自己也没有渠道销售。这种用红酒抵工资的做法让他接受不了。
记者前往该公司采访时,遇到了另外几个有同样遭遇的员工。孕妇程女士介绍,她12月份就要生孩子,这半年来每天上班没有工资却不敢轻易辞职,一直希望公司有一天能妥善解决,却没想到老板提出了这么奇葩的解决方式。记者在公司找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声称不在。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该公司一名丁姓总经理,他直言这是“有意而为之”:“我们是故意这样做的,公司不是没有钱发工资。这样做是为了让员工熟悉公司的产品,另外也是一种特殊的裁员方式。”丁经理表示,该公司打算裁掉十几名员工。但如果直接裁人,按照《劳动法》规定,需要多补发部分工资,造成资金成本增加。用红酒抵工资,并且要求员工限期销售出去,可以让员工知难而退,主动辞职。丁经理还明确表示:“大部分员工完成不了任务,即使完成了销售,愿意继续在公司干,我们也会给他调岗,调到更辛苦的部门去。”
湖北凌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坤志介绍,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方式支付工资,如果采用实物方式,必须征得劳动者同意。“用这种方式迫使员工离职,并且还存在拖欠工资、社保的行为,员工有权利提出离职,并且有权利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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