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1月13日电(记者王新明杨焱斌)2015年冬季用电高峰将至,近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云南、贵州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两省成为中国首批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
2002年,中国国务院发布《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拉开电力体制改革“大幕”。13年来,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在此过程中,电力行业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计划电”色彩较浓。为此,今年3月,中国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此前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电改”将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稳妥推进。一是方案出台后,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二是制定试点方案,防范改革风险;三是在电价改革、市场体系等方面,通过试点推进,逐步探索改革实施的道路。
贵州、云南同为能源大省和“西电东送”基地,近年来,两地积极探索,为电力体制改革打基础。其中,贵州先试先行,组建电力交易中心,为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牵线”。
根据试点方案,贵州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设立平衡账户主要用于平衡输配电价结构等。同时,遵循市场化机制与广东省、南方电网协商建立和完善黔电送粤交易机制,争取扩大与广西、重庆等的跨区电力交易。
贵州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介绍,贵州试点的目标有四个:形成贵州省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组建相对独立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培育社会资本参与的配售电主体;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试点有利于加快解决制约电力行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加速将贵州等西部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张应伟说。
与贵州同为“西电东送”基地的云南省,今年被纳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按照试点方案,云南将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推进输配电价、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等改革,为全国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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