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腐败的深入推进,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近年来,“共腐关系圈”成为反腐新词。从一些案件看,以腐败官员为轴心,夫妻、父子、同事、同乡等关系网密织,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处一个案件牵出一窝人,其危害比“独狼式”腐败大得多。
腐败也有“朋友圈”,只不过,这个“朋友圈”见不得光,也更加隐秘。据报道,为将曝光风险降到最低,一些官员精心挑选“合伙人”,制造范围极小的“共腐圈”。江西省萍乡市原常务副市长孙家群案发后,萍乡市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学民和萍乡市原政协主席晏德文预感不妙,多次订立攻守同盟,企图“瞒天过海”。张学民甚至借《龚全珍日记》里讲的一位革命烈士被捕后坚贞不屈的英勇事迹“鼓励”晏德文与自己达成攻守同盟。如此煞费苦心经营“共腐圈”,说明腐败行为的“隐身化”特点越来越突出。
反腐高压之下,明目张胆搞腐败的人越来越少了,转入“地下”、手法隐蔽成为腐败分子的常用伎俩。从江西省查处的工程领域腐败案例来看,腐败官员要么安排亲友出面充当“白手套”来牟取利益,要么以市场合作为幌子将“黑钱”洗白,要么进行“选择性腐败”,比如晏德文坚持“小钱不收、平头老百姓的钱不收、不信任人的钱不收”的“三个不收”原则,将受贿对象控制在小范围内。
腐败圈子越来越小、越来越“隐形”,一方面加大了查处难度,助长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则滋生了“圈子”文化,一些人以利益为勾连,拉帮结派、党同伐异,搞团团伙伙,沆瀣一气,信奉“圈子高于班子”,江湖义气高于组织制度,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把反腐引向深入,就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大力清除“共腐圈”。
“共腐圈”的病原还在异化变质的权力,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成为圈子的“核心”。因而,治理“共腐圈”,最关键的是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工程领域,权力过分集中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条件,干部管理的漏洞更为一些人大开方便之门。只有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实现全过程、动态化、无缝化监督管理,才能从源头上构建约束权力的“防火墙”和“高压线”,以“不敢腐”“不能腐”推进“不想腐”,从而逐渐净化政治生态、铲除各类腐败圈子。(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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