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讯
商务部:争取早日恢复光伏产品自由贸易
商务部11月17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发言人沈丹阳指出,应欧洲光伏产业联盟的申请,欧委会于今年5月5日对最低限价调整机制发起期中复审。申请方指控中国企业大量申报低价,拉低了基准价格,要求将中国企业报价从作为最低限价调整依据的彭博社价格指数中排除,意在通过复审抬高最低限价,提高中国产品进入欧盟的价格门槛。
商务部为此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业进行积极的法律抗辩,并与欧委会调查机关进行多次磋商。经大力工作,11月4日,欧委会作出披露,基本认同中方的抗辩意见,指出中国企业报价增加是因为中国光伏产品市场份额扩大,而且中国价格的降幅并未大于国际价格,两种价格走势相近。也就是说,包含中国价格在内的现行基准价格,能够反映全球光伏产品价格总体情况,不需要改变。鉴此,欧委会拟终止该项调查。
商务部将继续与欧委会加强沟通和协商,争取早日恢复光伏产品的自由贸易,促进清洁能源的广泛利用,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航天局:加快制定空间基础设备建设开放等政策
17日从航天局网站获悉,由中国卫星应用产业协会和中国贸促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主办的中国国际卫星应用展览暨高峰论坛于12日-14日在京举办。国家航天局秘书长田玉龙、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出席会议并讲话。
田玉龙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空间基础设备建设开放政策、军民融合政策和卫星遥感数据共享政策,按照“一星多用、多星组网、多网协同”的发展思路,建立多用户委员会,更好服务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充分发挥在轨卫星资源效益。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账户透支无额度限制
外汇局11月17日发布《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简称36号文)政策解答。
外汇局表示,36号文规定跨国公司外债总规模应小于(等于)净资产的1倍(同时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据此,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该规模以下的任何金额内申请备案外债额度。已借未还的外债计入该额度。
外汇局称,跨国公司净资产增加超过20%的,经主办企业申请,外汇局可以根据企业申请为其调增外债总规模上限;跨国公司净资产减少超过20%的,外汇局应当为其调减外债总规模上限。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中的账户透支应符合银行经营惯例和国际通行规则,但透支时间应合理。
新加坡RQFII额度扩大至1000亿人民币
央行11月17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新加坡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扩大至1000亿元人民币。
扩大新加坡RQFII额度,是两国在金融领域深化合作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增加新加坡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也有利于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财政部发文支持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
据财政部网站11月17日消息,财政部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从2016年开始,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集中支持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力争用3年时间,在各农业综合开发县初步形成1-2个优势特色产业,以省为单位各形成10个左右、在全国初步形成百个资源比较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扶持内容主要围绕完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链展开,具体包括:种植业涉及的种苗繁育、标准化种植基地、农产品储藏保鲜、废弃物加工利用等;养殖业涉及的种畜禽(包括水产)繁育、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禽(包括水产)交易场所、饲草种植、饲料加工、粪污无害化处理、有机肥加工等;加工及流通业涉及的加工基地、原料仓储、成品储藏保鲜、冷链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同时,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积极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