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1月17日电(记者杨迪、董小红)记者17日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酒类、豆类及其制品等15类食品54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0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此次抽检中,粮食及粮食制品12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8%;水产及水产制品9批次,不合格1批次,占11.1%;酒类159批次,不合格9批次,占5.7%。
据悉,对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停售、召回等措施,并及时上报核查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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