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北京市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透露,为规范政府行政权力,日前,涉及45个部门2428项权力的《北京市政府部门行政强制等权力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向公众“晒”出。据悉,这张清单对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7项及其他类别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各部门将在此基础上再分别公布职权的依据、流程图等。
北京市法制办副巡视员鲁安东曾公开表示,所谓权力清单,就是对部门行使的职能权限以清单的方式来列举,旨在划分政府的权力边界,明确权力的家底,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政府来说,法无许可即禁止,让执法机关执法更严谨、更规范,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进行相关工作。
据悉,此前,中央提出了所谓“9+X”的权力分类,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根据中央提出的分类进行梳理,结合北京年初已经公布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两类权力清单,本次公布的清单重点涉及其他“7+X”权力事项,目前,全市市级45个部门的“7+X”行政权力共2428项权力(包括市级专属的825项,市区县部门共有的1522项,垂直管理区县分局行使的81项),与部门首轮自查梳理上报的3460项相比,精简比例约30%。加上市政府各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885项)和行政处罚(1355项)两类权力,市级部门“9+X”行政权力共4668项。
业内表示,清单的形成将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各部门对列入清单的权力事项,原则上都要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依据,从而把事实依据不充分、部门“红头文件”自定的权力事项“挡”在清单之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将有助于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除了保护的义务外,及时、准确地对政府手中的权力进行设定,让政府依法履行职能将成为未来更好地发展市场经济的保证”。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表示。(蒋梦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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