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5日,央视采访到王季进。记者:你当时要去什么地方呢?王:我那个时候感觉他也骗了我,我也没办法跟任何人说。记者:谁骗了你?王:知道的,这有什么呢?记者:那你当时开着车要去什么地方呢?王:心里面想感谢上帝。 (央视节目截图/图)
南京“6·20”车祸,司法机关为嫌疑人启动精神鉴定并鉴定有精神病,与十年前邱兴华未经鉴定即判死刑相比,无疑是法治的进步。
与不少公众认为王季进借助精神鉴定逃避惩罚的观点相反,业内有多名专家认为,王季进的实际病情可能比“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更为严重。
司法精神鉴定正处在一种类似“塔西佗陷阱”的困境中:鉴定专家无论做得对,还是做得不对,都会被认为是错的。
2015年10月27日-30日,一个低调的学术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全称是“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精神病学专业委员会五届一次学术交流会”。参会的是全国从事法医精神病(亦称“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代表,他们多是医院的精神科医生。
会议承办方是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两个月前,该鉴定所完成了南京“6·20”重大车祸主角——司机王季进——的精神鉴定,并给出了一个引起公众哗然的鉴定意见:王季进肇事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正值整个行业因此案被舆论推至风口浪尖之际,有业内人士以为,此次会议专门讨论“王季进撞车案”,甚至是专门为此案而开。
事实是,此案在会上被完全回避了,连与会者私下交流也是“忌讳”。10月28日上午的会议结束后,在电梯里,一位会议主办者代表当着南方周末记者的面,嘱咐同行们“不要提王季进撞车案”,理由是“非常时期”。
王季进的精神鉴定,面临来自民间和学界的双重质疑。与不少公众认为王季进借助精神鉴定逃避惩罚的观点相反,业内有多名专家认为,王季进的实际病情可能比鉴定结果反映的更为严重,更宜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但也有个别学者认为王季进是在“装病”,应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有资深从业者发出警告:司法精神鉴定行业正面临公信力危机,应当对自身学科内存在的问题加以反思。
有病还是“装病”
在王季进的精神鉴定引起舆论轩然大波之后,南京市有关部门曾试图协调鉴定单位接受媒体采访,以期通过专业人员的解释澄清真相、平息舆论。
不过,作为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负责人,有34年从业史的韩臣柏并不认可这一做法,他未接受包括央视在内的大部分媒体的采访。10月22日,面对南方周末记者,他对此作出了解释。
“说不清楚。就是我们医生还不理解(精神病),怎么能通过宣传让老百姓理解?”韩臣柏打了一个比方,“你叫我解释A是什么,我告诉你,A等于B加C。老百姓更糊涂,A还没搞清楚。怎么又冒出个B、冒出个C来?”
韩臣柏得知南京“6·20”车祸时正在国外。南京警方因怀疑王季进有精神病,打电话向他咨询。
此前,警方发现王季进在案发前后的各种怪异行为:案发前约两小时,王季进打110报警电话,称有人要害自己,手机被监听;案发前约一小时,王季进的妻妹接到他的电话,称自己被人跟踪;在案发现场附近被抓获时,王季进向赶到的妻子声称妻妹被杀。
但王季进所说的这些皆子虚乌有。王季进的妻子陈女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王季进当时除了跟她说妹妹被父亲杀掉之外,还指着旁边的工地说人就在“里面”。她先是不信,后来见王说得跟真的一样,就分别给妹妹和父亲打电话,恰好均没打通。于是她和王季进的表姐一起进去找,结果什么也没有。
在一位权威司法精神病学专家看来,王季进的上述异常表现,均表明其存在妄想——精神病的一个特征性症状。可分别评定为“迫害妄想”“被监听妄想”和“被跟踪妄想”。
除了妄想,幻觉也被认为是精神病人的另一典型症状。上述专家认为,王季进对妻子说妻妹被杀,人就在工地里面,说明他可能出现了听幻觉。
不过,由于缺乏客观指标和现代医学检查手段,精神病症状主要靠临床医生的学识和经验来识别,这也使得精神科被认为是一个“主观性”很强的医学学科。
“我说首先查(是否吸)毒和查(是否饮)酒。然后我回来以后,他们又打电话给我,说都查过了,没有。”韩臣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我又问他有没有‘过’吸毒,你们再去查。”
韩臣柏解释说,吸毒和醉酒也可以导致出现妄想、幻觉等精神症状,但均不能成为减免肇事者刑事责任的理由。“现在有研究表明,因为个体的敏感性,一次吸毒就可以造成中枢神经系统的永久性损害。就是他虽然现在没有(吸毒),但是他以前有没有过?我后来跟公安局说我强调这个‘过’字。你们查,后来他们查,也没有。”
此外,韩臣柏还排除了脑肿瘤、脑外伤等所导致的器质性精神障碍,最后才认定王季进确实患有精神病。
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6名南京以外的司法精神病专家,在看了相关报道之后也都认同,王季进确患有精神病。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主任高北陵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最初看了相关报道后,她就倾向于认为王季进“不正常”;在深入了解案情之后,她“百分之百”确信王季进有精神病,“有病是毫无疑问的,这个案子甚至不要见他(王季进)本人,只要凭材料就可以诊断了。”
西南政法大学医事法学教授何恬的观点与上述专家相反,她甚至认为,王季进是在“装病”。她承认妄想是精神病症状,但认为王季进的被害妄想内容枯燥、单一,“有明显的伪装痕迹”,王季进事前打110报警电话也是一种“布局”。至于为什么王季进把车开那么快,她的解释是王季进过去未开过这类车型。不过,直到接到南方周末记者的电话时,她才知道王季进是在去年年底拿到的那辆车,事发前已经开了将近半年。
高北陵称,对伪装精神病的识别能力,是司法精神鉴定从业人员的一项基本功。“韩臣柏主任在这方面的能力是一流的,不可能出错。”另外这种敏感的案子,鉴定人员也不可能去故意袒护被鉴定人,这种说法“丝毫依据都没有”。
病有多重
即使是确信王季进有精神病的业内专家,在看了央视时隔近三个月的相关报道之后,对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给出的“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诊断也不无疑虑。
高北陵在央视报道中看到了于9月中旬接受记者采访的王季进。根据经验,她认为王季进的精神状态仍不正常。她担心,以王季进的精神状态,是否适合开庭审判也成疑问。
我国首位司法精神鉴定专业博士、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司法精神病鉴定中心主任王小平认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诊断下得太匆忙了。据他介绍,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患者有三分之一会好,有三分之二会转化为其他精神疾病,“从报道来看他还没好”。
另一位权威专家持类似看法,他认为从视频中看,王季进的精神症状仍然很明显。
但韩臣柏认为,王季进的病在一个月内“就缓解,就好了”,“现在别人认为他没好,我们鉴定学认为他已经没有(症状)了”。至于王季进在时隔三个月后接受央视采访时的状态,韩臣柏也有看法。“以前比这个还厉害,我都不认为是精神异常。跟主观性有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叫装”。
据韩臣柏透露,由于警方怀疑王季进在归案后的精神状态仍不正常,他们还专门出了一个王季进目前精神正常的证明。
南方周末记者咨询多名专业人士了解到,作为一种严重的精神障碍,急性短暂性精神病的症状与急性起病的精神分裂症在症状上很难区分,区别主要在于病程长短。高北陵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司法精神鉴定学科对被鉴定人做的是“现状诊断”,因为王季进出事之前没有任何人觉得他有问题,突然之间出了状况,起病非常急。从他当时那个“横断面”来说,是符合急性短暂性精神病诊断的。但是随着时间往后推移,现在还不正常的话,这个诊断是否正确还需追踪观察。
高北陵认为鉴定做得有点太急了。“我估计是出于无奈,有压力,赶快把这个东西弄出来。我们这个学科大家都知道,越是热问题越要冷处理。”
王小平也怀疑鉴定人员受到了压力,“我看报道说他(王季进)原来是不配合鉴定的,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先不做鉴定,让他住院观察,等到合作时再鉴定。”
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季进的诊断,所依据的是《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南方周末访记者查询CCMD-3发现,急性短暂性精神病被归入“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这一大类。其定义是“指一组起病急骤,以精神病性症状为主的短暂精神障碍,多数病人能缓解或基本缓解”。
“急性是什么意思?是从起病开始那个点,到满足症状标准要求的时间,两周内。短暂是什么意思?就是从起病到缓解一个月内。”韩臣柏说。他还否认鉴定时受到外部压力影响,“该怎么样就是怎么样”。
根据CCMD-3,在做急性短暂性精神病诊断时,除了需要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之外,还要排除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碍。
而无锡精神卫生中心退休主任医师刘锡伟认为,王季进恰恰无法排除精神分裂症。“王季进在事发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地接触对答,讲不清,道不明,说明无自知力。因此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有问题。”
何种责任能力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同时也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中,这三种不同情况分别对应“无刑事责任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限制责任能力”,皆需要由鉴定人员予以认定。
高北陵说,即使是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患者,在司法精神鉴定中一般也是定无责任能力的。“他(指鉴定人员)可能考虑到(王季进的)社会危害性问题,所以定个限制责任能力。”
韩臣柏承认,绝大多数的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过去是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但是现在特别是近十年左右“控制越来越严”。“我们判断限制(责任能力),因为现在还没有更确切的证据说明他是受症状直接支配驾快车,而是属于一种‘紧张下控制能力明显削弱的情况’。”
韩臣柏的依据是,王季进自述平时喜欢开快车,因此他应该意识到开快车的风险,所以主观上存在过错。
南京“6·20”车祸引起公众强烈关注,一个主要原因在于车祸发生时的惨烈状况。一段网上视频显示,车辆如同炮弹一样撞上了正常行驶的被撞车辆,由于冲力太大,被撞车辆瞬间解体,该车的司机被抛出车外,从前面行驶的一辆公交车顶上飞了过去。
后经警方测算,车祸发生时王季进所驾驶的车的时速达到195公里,这是南京市区有史以来发生过的车速最快的一起交通事故。另外警方还测出,这辆车的最快车速是每小时197公里,这意味着王季进当时已把油门踩到极限。
高北陵认为,王季进以195公里的时速在市区开车,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找死,要么就是逃命。事实上他根本不想死,只能是因为他感觉被人追杀而逃命。
上述权威专家认为:当事人不顾自身和他人危险,把车开得如此快速,以致出现惨烈车祸,自身也发生骨折,显然出现了对其危害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丧失,而不只是尚未完全丧失。
刘锡伟对南京“6·20”车祸作出这样的分析:王季进因感觉被人追杀,犹如热锅上的蚂蚁,认为自己“不走就走不掉了”,因此不惜闯红灯,不惜加大油门,用最快的速度夺路逃命。而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逃脱由精神病症状——被害妄想——引起的假想敌人的迫害。
精神鉴定的行业危机
在南京“6·20”车祸之前,另一起在司法精神病行业内部引起轩然大波的是陕西邱兴华案。该案发生于2006年,当时,包括司法精神病学界泰斗刘协和教授在内的多名专家,认为邱兴华是一名精神病人,呼吁为其做精神鉴定。这同时引发法律界对司法精神鉴定启动权的讨论。最终,邱兴华未经鉴定即被判死刑。
然而,在高北陵看来,当年邱兴华未做鉴定就被判决死刑,对于司法精神鉴定学科本身而言,反而是一种解脱。因为学科本身不成熟,一旦为邱兴华做鉴定,无论结果如何,均会面临巨大争议。
多位从业者向南方周末记者承认,在涉及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时,司法精神鉴定从业人员往往成为矛盾焦点,面临巨大压力,有时不得不在专业上做出妥协。
王小平认为,南京对王季进的鉴定虽然在专业上有争议,但不代表就是错的,“因为常规大家都是这么做的”,“只要在程序上没问题就没问题”。
在南京会议上,高北陵在提交的一篇论文中指出:司法精神鉴定正处在一种类似“塔西佗陷阱”的困境之中——司法精神鉴定专家无论做得对,还是做得不对,都会被认为是错的。南京“6·20”车祸引起社会反响是对整个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质疑和不信任。“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如果我们还不对自身学科内存在的问题加以反思的话,这个学科就会被社会所淘汰。”
刘锡伟长期以来一直为精神病人的精神鉴定启动权奔走,但他参与呼吁的案例无一成功。在他看来,南京“6·20”车祸是近年来国内第一起司法机关为犯罪嫌疑人启动精神鉴定并鉴定有精神病的案例,与十年前邱兴华未经鉴定即被判死刑相比,无疑是法治的进步。但他认为鉴定仍显“粗糙”,难以经得住历史检验。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对司法精神鉴定意见不服,当事人和被害人双方均有权申请重新鉴定。不过,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南京“6·20”车祸现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无论是王季进的家人还是马自达车的两位死者家属,目前均未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上述权威专家认为,假如真的启动重新鉴定,既考验鉴定人的专业水平,更考验鉴定人能否顶住内外的各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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