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女儿送去外地夏令营,晚上接到女儿的哭诉电话,说是男教练在晚上查房时“欺负”她了。这叫做家长的如何不心疼、不气愤?
杭州西湖检察院刚刚办了一个11岁姑娘参加夏令营被猥亵的案子,检察官忍不住提醒家长,培训班、夏令营这些看上去很美,请家长要多考察。而培训班用人也当慎重。
外出游玩的夏令营
有3名女孩反映被男教练欺负
邵女士是外地人,在今年孩子放暑假的时间,给上小学的女儿报名参加了当地一个培训机构举办的为期7天的夏令营。她女儿这期夏令营总共有36个11岁到12岁的孩子。8月3日孩子们到了杭州,8月5日邵女士却接到女儿的电话,女儿说晚上睡觉时被查房的男教练“欺负”了,于是邵女士报了警。
8月8日,男教练李某被抓。与此同时,另外还有两个小女孩也报警反映晚上睡觉时被这个李教练摸过,亲过。
培训机构还是一家当地名牌
男教练是业务旺季临时找来的
李某,1980年出生,中专毕业。警方一查,他还有案底,曾经作为出租车抢劫案的主犯,被判过六年有期徒刑。
邵女士说,她给孩子报的这家培训机构还是当地蛮有名的一家。
钱报记者搜索也发现,该培训机构在国内有连锁,在师资上据它自己宣传也和诸多高校有合作,主要面向5至18岁孩子,提供数学、英语等多学科培训。这次夏令营主要是来杭州等地游玩为主。但是这家正规培训机构在接单后,转手就把这拨学生“外包”给了一家拓展公司。
而犯事的李某既不是培训公司的员工,也不是拓展机构的正式员工,而是拓展机构找来的所谓“自由教练”,也就是在业务旺季过来临时做做的。当时随同夏令营的还有另外一名教练,也是这家拓展机构选派的,是个在读大学生,是暑假临时打工的。
整个夏令营,培训机构仅委派了4名女生活老师,可到晚上查房时,却是由两个男的教练负责。李某在查房时,特意跟另一个教练分了下工,他查女生宿舍,让另一个去查男生的。种种不合理的现实暴露出培训和拓展的乱象。
猥亵儿童要重罚
不管孩子是否自愿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认为,李某多次猥亵儿童,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昨天将李某依法提起公诉。
猥亵儿童罪主要是指对14周岁以下的儿童进行侵害,包括男孩和女孩。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罪。在判罚上,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或有其他恶劣情节,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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