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19时40分,一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低着头走进长沙铁路公安处株洲车站派出所,小声向民警说,自己是来投案自首的。经询问,现年22岁的张某,系湖南省泸溪县人,现在株洲市内打零工。11月10日4时许,其接到工友小源、小强打来的电话,要他立即去株洲市天元区一小区接货。他立即前往,发现两人鬼鬼崇崇正搬着1台电脑显示屏、2幅字画及1台乐器贝斯。
原来,这些东西是两工友在株洲市天元区某小区一公司入室盗窃所得。随后,张某伙同两人,搬着上述物品,来到株洲市人民医院附近,将电脑显示屏以200元卖给了一名路人后,在株洲火车站旁一家招待所开房住下,并将偷来的字画、乐器藏匿在房间内。14日,在张某外出之际,两名同伙被地方民警抓捕归案。张某回到房间后,惶惶不可终日,因不知道字画的实际价格,又怕同伙将罪行全部推给自己,越想越害怕。
在沉重的心理压力下,他想到自己罪行不重,不如索性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遂来到火车站附近一家小商店,用固定电话拨打110表示要投案自首。经110接警员提示,张某来到株洲火车站派出所自首。
目前,根据管辖权限,铁路民警已将张某移交给株洲市公安局嵩山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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