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记者通过央行官方微博获悉,央行决定于2015年11月20日起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
央行强调,此番调整SLF利率是为了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探索SLF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此次调整结合了当前流动性形势和货币政策调控的需要。
“中国应建立利率走廊机制,其在控制短期利率波动上具有优越性,可以降低央行货币政策的操作成本。”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指出。
11月17日,央行网站刊登了央行研究局的论文《利率走廊、利率稳定性和调控成本》。文章指出,我国在向新的货币政策框架的过渡中也应建立利率走廊机制,以降低短期利率的波动率,提升未来政策利率的市场认可度和基准性,为利率的有效传导提供基础。
“10月24日,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为货币政策调控框架转型创造了条件。”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交易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金融创新发展,作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总量与经济增长、物价等最终目标之间的相关性有所降低。此次SLF利率调整逐渐勾勒出“利率走廊”的雏形,未来货币政策调控或将以此作为基础。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在《2015年一季度常备便利开展情况》中,央行就明确提出,探索SLF利率作为货币市场利率走廊上限的功能。
SLF系央行在2013年创设的货币政策工具,金融机构可利用该工具向央行提出申请,以弥补自身的流动性需求。今年2月11日,央行宣布,在前期10省(市)分支机构试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
上述交易员称,央行设定利率走廊的上限是利率走廊管理的具体体现,当市场利率触及上限时,央行可以及时提供流动性,平抑市场利率,有利于稳定市场对资金面的预期。而央行调整SLF利率还不能判断是否等同于降息,但或许有投石问路的意图。
央行副行长易纲日前指出,“货币市场的利率是以隔夜和7天回购以及Shibor为基准的一个利率体系,主要管从隔夜到一年期这个时间段的利率。”他强调,目前,央行已经初步构建了一个从隔夜到长期利率的调控体系。
《证券日报》记者从央行官网查询得知,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央行就没有开展SLF操作,期末SLF余额已连续数月为零;10月份,央行对11家金融机构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共1055亿元,期限6个月,利率3.35%。10月末中期借贷便利余额59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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