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央行决定,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央行表示,此举调整旨在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探索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
央行表示,为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探索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结合当前流动性形势和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决定于今日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
至于常备借贷便利(简称“SLF”)的作用,简单来说,与存款准备金相当,都是补充市场流动性。具体而言,它的主要作用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是我国央行的流动性供给渠道,期限为1-3个月。
对中小行扶助之意明显
“此举意味着央行设定了利率走廊的上限,当市场利率触及上限时,央行可及时提供流动性,平抑市场利率,此次特别提及针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中小银行的扶助之意明显。” 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金融总部研究团队负责人刘东亮认为,有利于稳定市场对资金面的预期,避免资金利率的大幅波动,此前SLF利率较高,此次调整即是随行就市的体现,也有引导市场利率下行的意图,总体上利好债券市场。
刘东亮指出,目前已进入新老基准利率体系过渡阶段,新的基准利率体系呼之欲出,但仍有待央行进一步明确,也是央行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向价格性调控转变的体现。
据了解,2013年年初央行创设了SLF工具,该工具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向央行申请常备借贷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