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李某落了泪,他说自己一时冲动犯罪,“对大家造成了伤害,真诚地说句对不起,也对不起父母、老婆、刚出生的儿子。请法官给我一次能重新做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的机会。”
驾驶套牌轿车,在北京二环主路天宁寺桥遇交警检查时硬闯关一直到西单路口,致两辆社会车辆及一辆警车损坏,两名民警轻微伤(本报曾报道)。今天上午,闯卡司机李某在西城法院受审。
法庭上,李某表示认罪,他说由于自己的车是套牌车,害怕被抓才逃跑。由于此案备受关注,旁听的除了被告人的家属和媒体记者外,还有50名人民调解员。
案情天宁寺遇查套牌车司机闯卡撞警车
今年3月8日上午10时55分许,李某驾驶套牌的红色奇瑞牌轿车行至西城区二环主路天宁寺桥时,因在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被交警命令停车检查。李某没停车,并线企图离开。交警见状,征用前后社会车辆停车协助设卡堵截。
李某被堵无法前行,遂驾车反复前进和倒退企图逃跑。交警多次警告,李某非但没停车,还不停移动车辆脱逃,并最终从两辆车之间撞出通道向北逃离。李某逃至西单路口冲撞拦截警车后闯红灯逃逸。最终在六部口被警方拦停。李某从副驾驶爬出弃车逃跑,后被民警抓获。李某的冲撞行为致两辆社会车辆及一辆警车损坏,造成两名民警轻微伤。
承办检察官尚书浩告诉法晚记者,此案从案发到庭审历时半年,“警方办案时,发现李某还涉嫌一起故意伤害案,他在通州因琐事与张先生起争执,持酒瓶将对方打伤。检方退侦一次,以两个罪名对其公诉。”
供述 开套牌车怕被抓逃跑没想撞交警
27岁的李某是黑龙江人,初中文化,无业,现住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出租房。
上午9时40分,身材不高、穿着白色上衣和灰色裤子的李某被法警带进法庭。
庭上,李某一直低着头。面对两起指控,略带口音的李某低声认罪。“事发当天,我从武警医院出来要回家,发现没带银行卡,就用导航开车回医院去取。当时堵车,我着急回医院,就走了应急车道。被交警拦住后,我准备下车,交警说让我后面的车走,我以为叫我走,我就又启动了车。”
李某说,交警过来让他靠边。他之前打过人,又用的套牌车,害怕被抓,“当时好几名交警过来,我蒙了,就前后倒车,有个空就把车开出去了。车最后停下时,路口没车,是我自己停的,不是交警逼停的。看到警察过来,我特别慌,就把手机等随身物品扔下,开了副驾驶的门跑了。”
“逃跑时车速大概七八十迈,我开车6年了,没想到小错铸成大错。”李某坚称当时只想逃跑,但对逃跑路线不熟悉,绝对没有撞交警的意思,也不是为了逃避打人事件。
法庭播放了2段事发当天交警的执法视频。李某认为交警是主动开车撞自己车时受的伤,并非他直接所伤。同时,他对受伤交警表示歉意。
打过人自己也受伤了
说起通州打人的指控,李某说,2014年2月24日,在通州区舒心公寓,一个女性朋友给他打电话让他送她上班,他去后发现门没锁,“我就进去了,看见她对象,我赶紧关上门走了,后来怕误会又折回去,没想到彻底误会了。两人吵了起来,我从她家地下抄起一个啤酒瓶打了他的头。他也拿啤酒瓶打我了,我受伤缝了三四针。”
对于事后为什么不接民警电话的问题,李某说,他以为是朋友的恶作剧。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
专家观点既是惯犯又是累犯应从重惩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犯罪心理分析专家武伯欣昨晚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李某明知违法,为逃避民警追查闯卡并非偶然,是多年不良习惯未得到及时制止,而导致的违法犯罪心理的恶性发展。
武伯欣表示,通过李某曾有过犯罪记录可知,他的成长背景不是很好。客观上,由于他此前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教育和惩处,导致其不良习惯恶性发展。“所以及时惩罚对纠正不良的违法习惯是非常必要的。”
武伯欣认为,李某的违法犯罪心理的恶性发展和刑事犯罪所产生的恶果,并非初犯,应加倍受罚。“开套牌车本身是犯罪,闯卡、撞伤交警,是非常严重的故意违法犯罪行为。交警是国家执法的象征,李某公然无视国家公权力,明知会造成致亡的后果,还开车撞人,即便民警受到的是轻伤,也不属于可以从轻处罚的因素,必须加倍处罚。”
文/记者唐李晗
摄/法制晚报记者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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