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在法庭上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左燕燕)11月20日上午9点半,驾驶套牌车在西二环天宁寺桥,冲撞警车,硬闯关卡的李某,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西城法院接受审理。
今年3月8日,李某驾驶套牌的红色奇瑞轿车行至天宁寺桥时,因在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被在此设卡检查的交警命令停车接受检查。但李某拒绝检查硬闯关卡,致两辆社会车辆及一辆警车损坏,两名民警轻微伤。往复兴门方向逃逸6公里后,李某在大六部口街被武警抓获。
据了解,李某,1988年生,黑龙江人,初中学历。辩护人介绍,庭审前,李某家人变卖家中农田,分别以7500元和1万多元与损坏的社会车辆车主达成和解。
检方认为,李某在闯卡过程中造成两辆社会车辆和一辆警车损坏,两名交警轻微伤,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某的辩护人表示异议,认为其罪行未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更符合妨碍公务罪。
庭审过程中,李某一度哽咽,双手捂住眼睛,反复说道:“我只是一时冲动,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真心向当时的交警和其他车主道歉,我很后悔,对不起家人和妻子,还有我刚出生的孩子,我没有做好一个爸爸的榜样。”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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