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20日消息,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国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修订了《全国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定额补助办法》,现予以印发。
办法提出,按照“共同举办、共同负担、地方自筹为主、中央定额补助为辅”的原则,全国综合性体育运动会所需经费预算主要由承办运动会的地方人民政府自筹,中央财政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
中央财政定额补助标准: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全国运动会9000万元,全国青年运动会4000万元,全国冬季运动会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一般公共预算定额补助标准的二分之一安排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