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杨皓 陈静涛)办案过程中,原告代理人被主审法官叫到办公室索要3000元调查费,代理人录了音。尽管钱最终并没有给,但法官在要求删除录音未果的情况下动手打了代理人。近日,原告代理人、咸阳秦都区法律工作者王江封实名举报了这名法官。
网上举报:法官索要钱财有录音为证
33岁的王江封是秦都区吴家堡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工作者。近日,他在网上发微博实名举报秦都区人民法院陈杨寨法庭副庭长张某某。
20日,华商报记者注意到王江封在名为@环球灵乌的微博中说:“张某某利用职权明目张胆索要钱财,在人民法院里不顾法官形象打人。索要钱财有录音为证。”
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到王江封,他说,2014年3月,他代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该案在秦都区人民法院陈杨寨法庭审理,主审法官就是副庭长张某某。“案子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双方都走了保险,各负50%的责任。车损定了2.3万元,我们要求被告赔偿8000元医疗费和1000多元的误工费。”王江封说,开完庭后,张某某找到他说,车损这一块他认定不了,需要3000元调查费用。
“听到他要钱,我就说那我给当事人说一下吧。”王江封说,他并没有将张某某的事当回事。不久,他第二次来到张某某的办公室询问案子进展,但对方依然提及钱的事。
案子迟迟没有判,2014年5月,王江封第三次来到张某某办公室。王江封说,“我当时想他肯定还会要钱,于是在进门前准备了录音。”最终,此事不了了之,结案后,王江封也并未给张某某钱。
举报者:他要我删录音 还打了我
根据王江封提供的录音,华商报记者清晰地听到:“我给你说为啥要的是3000?1000是……我拿1000,另1000是我车加油和这娃辛苦……”录音中尽管声音有些嘈杂,但能清晰听到男子一条一条地指出索要3000元的缘由。
王江封告诉华商报记者,录音中的男子就是张某某,3000元调查费按规定是不能收的,因为原告已缴纳了诉讼费,法官就应在职责范围内调查。
王江封说,他之所以实名举报张某某,还因为另一件事,“今年10月份,我又代理了一个案子,主审法官还是张某某,11月5日案子结后,他叫书记员让我去他办公室一趟,我去了之后,他就威胁我说,要我把录音删了。”
“他指着我说‘听说你对我不满啊,你想咋样?’”王江封说,当时张某某要求其删除录音,被拒绝后,张某某当着多人面抓住他的领口,打了他一拳。最终,在其他法官的解围下,他才离开法院。
“他作为一名法官知法犯法。”王江封说,他不但将事情反映给秦都区法院纪委,还将事情经过及录音发到了微博上。
涉事法官:组织已调查不便接受采访
张某某索要调查费、打人的事情是否属实?11月10日,秦都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秦都法院就在王江封所发的博文下回复称,接到投诉后,已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绝不姑息。
11月20日,华商报记者在秦都区人民法院陈杨寨人民法庭的监督岗公示栏上看到,张某某的职务显示为副庭长。该法庭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证实,张某某最近没有上班,而是“被调到了秦都区法院政治处”。而该法庭庭长魏斌说,当时发生那些事,他不清楚,目前秦都区法院正在调查。
“正在调查,结果会及时公布。”在秦都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郑军主任表示,接到举报后,就对张某某停了职。但对王江封反映的事实是否真实、调查结果啥时公布,郑军没有明确答复。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拨打张某某的电话,对方接听后以“正开车、不便说”为由挂断电话。随后,记者给张某某发去采访短信。不久,对方回复称,“组织已介入调查,不便接受采访,若要采访,必须经过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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