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1月22日电(记者邹婷玉)记者从广西民政部门了解到,近日,广西出台2015年因灾倒损住房重建实施方案,规定因灾倒损住房重建农户平均每户可获1.5万元补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介绍称,近日出台的《2015年广西农村居民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在自治区层面重点就重建补助资金标准和工作目标作出规定。
方案规定,平均给予每户重建农户安排重建补助资金1.5万元。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重建对象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实行分类分档补助,特别要对分散供养五保户,一类和二类低保户,主要劳动力一级、二级重度残疾或因灾有家庭成员死亡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患大病或因灾重大伤病且生活特别困难家庭,困难优抚对象等给予重点帮扶。各县(市、区)发放落实到倒房重建户的补助不得少于1.5万元/户。
方案指出,重建房屋应当规模适度,经济、安全、适用,建筑面积每户不低于30平方米(五保户不低于15平方米)。方案还明确了重建住房的工期要求,个别地方因灾需整体搬迁重建的,完成重建任务的时间可适当延长。
今年以来,广西境内台风、洪涝、风雹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造成农房倒损数量较多。根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底,全区倒损农房需恢复重建的共有4242户受灾困难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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