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相恋多年的80后夫妻,喜得麟儿后双方却因孩子到底跟谁姓的问题起了矛盾,后来妻子黄某娟为了让儿子随自己姓,竟然花钱找“牛皮癣”买了个假出生证。广州日报记者今日(23)获悉,黄某娟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梅州蕉岭法院一审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
2013年,黄某娟在广州某医院顺利产下一子,原本按照她与丈夫陈某汉事先商量,若生的是女孩就随丈夫姓,若生的是男孩就随她姓。如今生的是男孩,按照约定理应随自己姓“黄”。然而,令黄某娟没想到的是,丈夫陈某汉临时变卦,不同意孩子随她姓,还偷偷拿着两人的身份证到医院办理了孩子的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上孩子的名字是陈某汉取的,姓氏也姓“陈”。黄某娟对此非常不满,与陈某汉多次商量都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不久后,心有不甘的黄某娟回到娘家蕉岭,在经过汽车站附近时,偶然看到一条电线杆上写着“办证”字样,还留有电话号码。她拿出手机,拨通了这个号码,以180元的价格向该制作假证的男子购买了一张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证上孩子的名字被改成“黄某某”。
今年7月,黄某娟到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儿子办理入户手续,试图用买到的《出生医学证明》蒙混过关,被民警发现并现场抓获,后被检察机关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娟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她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也有一定的认罪和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为此,判处她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
法官说法:莫为孩子姓名影响家庭幸福
夫妻一方有无权利更改孩子姓氏?受访法官指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更改子女姓氏要经过父母双方同意,即夫妻双方对子女的姓氏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变更,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应沿用子女以前的姓氏,夫妻任何一方单方面更改子女姓氏的行为均可视为对另一方的侵犯,除非一方死亡或其监护权因法定事由被法院宣告取消,否则擅自更改的一方应当予以恢复。
法官提醒,无论跟谁姓,并不能改变孩子的血缘关系,姓名只是一个社会标签,是一个符号,孩子到底跟谁姓,应以家庭感情稳定为重,尽量能兼顾夫妻双方的心理需要,切莫行为过激,影响家庭幸福。与其在姓氏上反复争吵,不如双方多用些时间,共同研究如何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拥有美好未来。(广州日报记者章程 通讯员翁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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